三方協議丟了政審可以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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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三方協議丟了政審可以通過嗎,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三方協議丟了政審可以通過嗎

一、三方協議丟了政審可以通過嗎

三方協議對政審沒有影響。

二、三方協議的作用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是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纔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着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招聘、錄用,如果沒有幹部身份就會有一定的'影響,甚至可能無法到該單位工作;還有一些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覈等也和幹部身份有關;將來進入公務員序列提幹或評定職稱,也需要有幹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戶也要求幹部身份。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