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工資算作月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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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工資算作月工資嗎

鄒某和韓某等幾名大學生,大學畢業後應聘來到某企業當了技術員,入職後用人單位一直未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說幹一段看看,如果行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這一干、就是一年多,勞動合同補簽了,起始的日期爲一年前的入職那天。同學們提出了倒籤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問題,企業卻將他們解僱。

評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82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倒籤、補籤勞動合同,不能規避雙倍工資問題。

但沒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能作爲經濟補償的月工資基數。

知己知彼

一家外資的數碼公司招聘一名技術開發人員,在面試時考官直接對前來求職的小佟說:“你應聘我公司的那個職位,按照我們公司的薪金制度,基本工資每月只有1500元,有問題嗎﹖”小佟笑了笑說:“儘管這個薪金不算太高,但據我所知,貴公司對高級人才有另一套薪金架構——每月獎金最高大概在 500元左右,每年還可以發16個月的工資。工作一年後工資翻番。我本人擁有研究生學歷,又有三年的工作經驗,完全符合高級人才的標準,我希望自己能享受這套薪金制度的.最高標準。如果那樣的話,我非常願意從事這項工作。”考官笑了笑說:“看來你是有備而來啊,我們的薪金制度的確是這樣,你也符合高級人才的標準。歡迎你加盟本公司?”

點評:小佟在前來面試之前已經瞭解了該公司的薪金制度,算是知道對方的情況,而對自身的情況,小佟更是瞭如指掌——自己有研究生學歷,豐富的工作經驗。這自然是自己與用人單位討價還價的重要籌碼,根據自己事先了解的該公司的薪金制度,小佟準確地提出了自己期望的待遇——即高級人才的最高標準,雖然這個要求看似不低,但實際上也是符合公司規定和小佟自身情況的,對於這樣一個睿智的人才,公司又怎能不喜愛?小佟得到滿意的薪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含蓄表達

在與招聘單位探討薪金問題的時候,如果要價過高,可能讓招聘單位反感,要價太低自己又不甘心。遇到這個難題的時候,可以含蓄地表達出自己的意願,讓招聘單位給出一個相對合理的薪金待遇。

一家傢俱公司招聘一名市場策劃,前來應聘的人很多,在經過了面試之後,考官都要問求職者一句:“你希望的薪金是多少?”很多求職者都用不同的數據回答了面試者的這個問題。只有小王回答道:“我期望一個比較合理的薪金待遇,就學歷而言,我是統招本科,高於您要求的大專學歷;就專業而言,我是市場營銷專業,與您的需求相當對口;就成績而言,我在班級能排到前5名,專業知識很紮實;就能力而言,我在大學時是優秀學生幹部,組織能力和領導能力都還不錯。我如果加入貴公司,一定會給您帶來不錯的效益,而我個人也期望得到相應的回報。因此,我希望得到一個不低於該職位現有員工標準的待遇。不知道我的請求是否過分 ﹖”考官聽到此話,笑着說:“不過分,不過分,既然是人才,我們就應該適當提高待遇。你的要求我們可以滿足。”

點評:當考官問你希望拿多少薪金的時候,最好慎重回答,因爲這表明考官已經有意招你加盟,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盡棄。面對這個問題,小王不露聲色地把話題由薪金的多少轉到展示他的實力上——展示自己的學歷、專業、能力等優勢,讓考官覺得值得爲他付出比較高的薪金。這樣的回答很自然地迴避了敏感的問題,使自己從被動的位置轉移到主動的有利位置。最後,當小王提出一個比較含蓄又比較合理的薪金要求——即不比現有員工低。這個要求看似不過分,其實卻是不低的,因爲老員工工作多年,已經經歷過加薪,所以薪金待遇比初入公司的時候要高。小王一進公司就達到這個標準,自然已經是高於其他新人,這樣的待遇對於初入公司的求職者來說,也很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