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求職陷阱多與合同有關 業內呼籲畢業生補學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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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求職陷阱多與合同有關 業內呼籲畢業生補學勞動法

畢業求職陷阱多與合同有關 業內呼籲畢業生補學勞動法

三月開春,企業帶着新一年的用工計劃登陸人才市場,本應是一派供需兩旺的好氣象,但無奈求職者頻頻跌入“求職陷阱”。日前,根據上海人才服務行業協會與智聯招聘攜手進行的315特別調查,3000餘名在滬求職者中,竟有半數遭遇過“求職陷阱”,“中招”的主要對象是應屆畢業生和畢業1-3年間的大學生,而“陷阱”多與勞動合同相關。

大學生看不懂勞動合同,這顯然是大學教育始料未及的。而法律知識的缺失,也從側面反映出“學生人”轉型爲“職業人”的艱難。

勞動合同“陷阱”多

這份爲期兩週的“求職陷阱”調查顯示,除了老套的“未開工先交費”外,更多的“陷阱”埋伏於勞動合同中,其中,企業支付勞動報酬與招聘信息不符佔26%,實際工作崗位與合同不符佔13%,延長試用期佔4%……43%的騙局涉及勞動合同。此類“合同陷阱”,職場熟手顯然不太會“中招”。

爲此,調查報告特別提醒:許多“求職陷阱”就是專門瞄準經驗不足的職場新人。

“請看清勞動合同!”對於正在求職的大學生,這的確是一個及時的'提醒,但是,這是建立在大學生已經清楚勞動合同的相關規範、因一時粗心而忽略了部分細節的假設上。而現實卻並非如此,更多的上當大學生是因爲缺乏勞動法等相關“常識”。

大學生怎能是“勞動法盲”

對勞動法規的瞭解,是職業人的基本素養,不過,大部分職場新人還缺乏這種常識。

報告顯示,61%的“中招者”將上當原因歸結爲缺乏求職經驗以及對勞動法規不熟悉。記者在滬上多場招聘會隨機採訪後發現,大部分受訪大學生對勞動法規知之甚少,讀過《勞動合同法》全文的幾乎沒有。眼下,當不少農民工都知道利用勞動法規保護自己的權益,大學生卻大多爲“勞動法盲”……

“這與大學裏的教育有關。勞動法規等知識是職業人的必須技能之一,大學的教育不能與市場脫節。”上海人才服務行業協會祕書長朱慶陽表示,就業本是企業與求職者間的雙向選擇,應該是一個對等的關係,可現狀是,許多大學生缺乏勞動法規知識,對自己的權利義務不明瞭,至少在法規知識層面就處於弱勢。

“大學生需要補上《勞動法》這門課!”業內人士呼籲,將勞動法作爲大學生求職必修課,“不然,一個連實習、見習和正式簽約合同都分不清楚的學生,就不可能成爲‘職業人’。”

不明之處應勇敢追問

設置勞動法相關課程固然重要,不過遠水解不了近渴,眼下對於廣大求職大學生來說,更需要一些法規速成的講座等。

目前,各公司的勞動合同版本大多不同,但都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精神所訂立的,因此,抓住幾個主要方面,就可以規避“陷阱”,這包括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和社會保障。勞動報酬一欄要包括考覈、獎勵辦法,工作內容是對崗位的具體約定,合同期限中應註明試用期的期限。

在此基礎上,職場新人遇到不清楚之處,要勇敢地追問。專門從事勞動法務研究的上海藍白律師事務所律師陸胤給記者舉了這樣一個例子:眼下,“儲備幹部”很多,這是一種新型的企業人才培養模式,讓新人在一線崗位輪崗,隨後往管理層方向培養。不過,不少大學生“儲備幹部”抱怨自己長期在一線崗位“被儲備”。“遇到這類工作內容不明的崗位,應該在簽約時就問清楚崗位的具體工作是什麼,培養髮展通道怎樣,以規避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