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連環騙局小心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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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連環騙局小心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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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現在,那些招聘單位真是“莫高一尺、道高一丈”,使起了連環騙人法。應聘者明明是到A單位應聘,應聘合格交費參加上崗培訓,表面上看已經找到工作了,但是培訓合格後卻被A單位推薦到B單位上班,然後再交費參加B單位的培訓,這些人又不約而合地會在試用期被辭掉。怎麼會有這種事?的確有,而且受騙的人還不少。今天,這些受騙的應聘者就到工作單位來討要培訓費了。

正文:這裏就是應聘者被推薦的一個房地產經紀公司,然而當記者下午趕到這裏的時候,前來討要培訓費的員工足有三十多人,不大的辦公室早已被擠得滿滿當當。雖然這些人在六月初的應聘單位不同、應聘職位不同,但是當他們交過500元的培訓費並考試合格後,在六月底全部被推薦到這裏上班,再交上100元的上崗費不說,這些員工無一例外全部在實習期被辭退,而且公司還要讓這些員工賠償公司1000元的經濟損失。

採訪:應聘者
他公司自己要招人爲什麼不自己招人,而委託別的公司在招,招完之後再由別的公司安排指定的培訓地點,然後再推薦我們到這兒上班。
讓我寫辭職申請,我說我爲什麼要寫啊,那你360培訓費必須退給我,他說你還得交我們1000塊錢呢。

正文:爲什麼公司要讓員工自己寫辭職申請呢?因爲在用工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如果因員工原因在實習期要求解職,公司不但不報償培訓費,而且要向公司賠付損失1000元。而公司曾向員工承諾,無論實習期是否通過,都會報銷員工所有的`培訓費用。
採訪:北京天恆質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人
員工:你說過不論過不過,都報培訓費呀
負責人:沒說不報。
員工:什麼時候報?
負責人:回家好好讀讀合同去?
員工:你這合同本身不合法我讀它有意義嗎?
負責人:不合法,那你去勞動局告去吧。
正文:這此員工和公司負責人的談判進行了近一個小時,負責人也沒有給出明確答覆,最後又以總經理不在迴避了所有的提問。
採訪:北京華堂律師事務所 楊兆全
他本身沒有崗位,但是和勞動者簽署了合同,讓別人交納了一定的培訓費,這屬於合同詐騙,因爲他沒有履約的能力。
正文:楊律師提醒應聘者,以收費爲前提的招聘單位,應聘者應格外小心。
建議觀點:其一:這些應聘者應聘的單位雖然名字不同,但是公司性質都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職位大多是銷售助理、行政助理。這些最終被推薦到北京天恆質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公司有十多個,以藍寶國際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華創卓越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萬邦國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人數最多,請準備去這些單位應聘的求職者就不要去了。
其二:目前,這些應聘者準備聘請律師,想用司法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