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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理工大學2015考研複試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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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別是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質量。爲進一步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根據甘肅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和甘肅省招委會《關於做好2015年甘肅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5]9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堅持 “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蘭州理工大學2015考研複試工作辦法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2015年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其組成如下:

組 長:俞樹榮

成 員:樊丁 魏昆 劉軍 楊曉華 宋厚彬 趙昕

各院(部)要成立院(部)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複試工作組,並將成員名單、本院(部)的各專業初步的計劃分配、複試成績及複試辦法、複試時間及其它相關安排(紙質版的和電子版)於3月24日,報研究生院備案。

溫州研究生分院的招生工作放到各學科專業所在學院進行。相關學院要在調劑、複試、錄取環節將溫州研究生分院的政策、待遇講清楚。具體管理模式及要求按照學校文件《關於印發《蘭州理工大學溫州研究生分院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蘭理工發〔2013〕39號)執行。

研究生院具體負責研究生複試、錄取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指導各院(部)的複試、錄取工作,彙總各院(部)複試及擬錄取結果並向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彙報複試、錄取情況。

二、組織管理

(一)根據我校研究生招生規模和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複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部)兩級管理。

學校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組織、統籌協調工作。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組,負責組織開展本院(部)研究生複試及調劑工作的組織管理,各院(部)要對複試工作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認識,發揮複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複試辦法和程序的規範性,要運用充分的辦法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優質生源。

(二)各院(部)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組組長由研究生主管領導擔任,組員須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各院(部)應根據各級文件精神和今年的形勢,繼續完善並規範研究生招生複試的方案、內容和具體實施細則、要求、辦法及程序,推進學術型和專業型分類複試;要培訓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導師參與複試工作,使導師在複試中能夠相互配合、有的放矢,提高科學規範選拔人才的能力,充分發揮研究生導師羣體的作用;要嚴肅招生紀律,規範複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爲,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證複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制止,嚴肅處理;協調落實複試、調劑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

複試工作組分綜合素質面試小組、外語水平測試小組、專業知識測試小組三個小組,每個小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綜合素質面試小組組長可由主管學生工作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擔任;外語水平測試小組由外語水平較高並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擔任;專業知識筆試(或面試)小組原則上按一級學科組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且具有研究生導師資格的人員擔任。

以上成員本年度均應無直系親屬報考我校研究生。每個複試小組設祕書一名,一般由相應的學科專業專任教師擔任,負責複試記錄、考生通知、複試組織及複試安排等相關事宜。複試安排組織工作應以學生爲本,日程安排緊湊、科學合理。

(三)各院(部)複試工作組負責考生資格審查、確定考生筆試(或面試)和實踐能力考覈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組織程序並具體負責實施。研招網二級賬戶可以下載擬調劑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對學籍學歷信息有疑問的考生請在面試過程中重點關注,避免因學籍學歷問題影響考生的複試錄取。

各院(部)對考生的有效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再次進行審查,確認考生資格。

(四)對於筆試,應嚴格參照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工作的要求,自行做好命題保密等各項工作。對於面試,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各學院應對工作組成員進行培訓,達成共識,以便統一標準和尺度,各複試工作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五)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教育部建立了“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推動切實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實行六公開,一是公開招生計劃,二是公開復試錄取辦法,未按要求提前公佈的複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三是公開復試考生名單,四是公示與公開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由學校完成),五是公開諮詢及申訴渠道,六是其他應該公開的信息應及時主動公開。

各院(部)在複試前必須在本院(部)宣傳欄、網站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佈各專業擬招生計劃、複試安排、複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同時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單位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切實做好六公開。

(六)複試過程中要規範操作,做好試題保密、隨機抽題、隨機分組、密封閱卷等工作,保證複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和有效性。各院(部)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組對本部門考生的複試結果負責,各院(部)研究生主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當參加複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院(部)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三、工作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項政策。

2.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和我校的相關管理規定,確定各院(部)年度招生計劃。

3.討論決定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的重大事宜。

4.監督、檢查各院(部)研究生複試、調劑以及錄取各個環節的情況。

(二)各院(部)招生複試工作組的職責

1.根據今年教育部、甘肅省及我校的招生政策,繼續完善本院(部)普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複試標準和辦法,不斷改進分類複試工作評價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