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工作證明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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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居住證的時候,需要在本地工作的工作證明。下面由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收集的辦理居住證工作證明,供大家參考與借鑑~

辦理居住證工作證明範文

【辦理居住證工作證明一】

有我單位職工 同志,從事_____________(專業)相關工作 年,其主要工作經歷如下: 起 止 年 月在 崗位從事何 工作,獲何 專業技術資格。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經查,該同志在工作期間,能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爲.我單位對本證明真實

性負責.特此證明單位(蓋章) 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辦理居住證工作證明二】

茲證明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 部門任________職務,已有_______年。特此證明。本證明僅用於

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不作爲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理方式

一、可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託朋友公司代爲辦理

優點:免費 缺點:辦理時間較慢(有些企業是不願意開或者開起來要等很久)搭人情

二、也可找市面的`正規代辦公司,一般則需要幾百元的服務費

優點:快速,省心 缺點:花費較高

補充事項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

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同時該通知也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因此根據該規定,你若要證明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話,你最好是能提供工資簽收單、考勤卡、工作證、招聘登記表之類的證據,如果可能的話

你還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爲你作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