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招季應謹防四類招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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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度的校招季節,衆多應屆畢業生開始奔波於各類招聘會之間。而某些不良企業也趁此機會設置各種求職陷阱坑害求職者。對此,本站 就業指導的小編提醒廣大應屆畢業生要提高警惕,謹防四類招聘陷阱。

校招季應謹防四類招聘陷阱

一、是招而不聘

不少應屆畢業生在參加招聘會時總會遇到很多熟悉的企業老是在招人,似乎總也招不滿。而事實上不少參加招聘會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只是藉機來做宣傳,走個形式而已。因此,應屆畢業生們要做好準備工作,對企業的情況、招聘職位有全面瞭解,以免費時費力,無功而返。當遇到求職詐騙時,張律師說:“求職受騙後,當事人一定要及時向勞動等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或向司法機關報案,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則上,求職者可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維權方式:若被投訴方爲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被投訴方爲無證無照經營的職介公司,求職者可以同時到工商和勞動部門投訴;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就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二、是虛設崗位

一些招聘單位在發佈招聘信息時,經常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內容做模糊化處理,玩“文字遊戲”,用一些聽起來職位很高的.虛職招聘大學生做業務員。一些招聘信息即使是真的,也可能存在“水分”。復旦大學廣告系一名應屆生對記者透露,自己曾在一家外資企業當過實習生,經員工推薦,目前已被公司“內定”,但“公司對外的招聘信息仍然要發佈出去,畢竟程序還是要走的”。在不少求職者眼中,這種招聘帶來的損害更大,因爲經過筆試、面試等多道“工序”去爭取一個早已屬於別人的崗位,等於白費時間和精力。

因此應屆畢業生在求職時一定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

三、是變相收費

部分應屆畢業生在求職時會被要求繳納類似面試費、培訓費等各類名目的費用,往往這類公司的面試很草率,通過率極高。對此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員提醒,這類打着招聘旗號的收費更需要警惕。按照有關規定,招聘單位不得以招聘爲由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

因此,不管招聘單位是收取服裝費、培訓費,還是押金,求職者都應該堅定地說“不”。

 四、是偷換概念

某些企業在招聘時對求職者許下各種口頭承諾,而入職後卻不認賬。對此,上述工作人員提醒,口頭合約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應屆畢業生一定要當心。尤其是關於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細節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體現,避免口說無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一但錄用職工,必須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舉報,用人單位依法應當自錄用你之日起,受到雙倍支付你的工資的處罰,同時,根據該法規定,因爲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提出離職,不受提前一個月的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