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生涯最需防範的十大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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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試用陷阱:以新招人員替代試用期滿人員

  2、培訓陷阱:招聘爲名爲培訓學校拉生源

職業生涯最需防範的十大求職陷阱

  3、實習陷阱:利用“實習”名義使用廉價勞動力

  4、收費陷阱:招聘過程巧立名目收取各類費用

  5、侵權陷阱:以考察爲名,無償佔用設計成果

  6、廣告陷阱:招聘信息做廣告,不是招人是賣貨

  7、名稱陷阱:招聘名稱誘人,實際工作氣人

  8、保險陷阱:錄用先考保險代理執業證,進來全當保險代理

  9、勞務陷阱:先說招聘“合同制”,錄用後變“勞務工”

  10、推銷陷阱:招聘“銷售人員”,實爲推銷、傳銷工作

 

[培訓陷阱警示] 存在着以下4大陷阱:

  陷阱1:培訓效果有誇張成分

  調查顯示,約有34.8%的人認爲培訓效果有誇張成分,故意擴大培訓的效果,比如保證考試通過、保證找到工作等,結果學員去培訓的時候才發現,實際的效果與宣傳相差甚遠。

  陷阱2:培訓老師名不副實

  有20.8%的人表示培訓老師名不副實。有許多培訓師資的擡頭都非常大,但當學員奔着這些名師去培訓的時候,結果卻被告知,這些名師由於特殊原因不能來上課了,臨時更換成別的老師。要麼師資的名聲很響,但上課內容不過如此。

  陷阱3:培訓學校不夠規範

  覺得培訓學校不夠規範的佔19.3%.許多機構沒有教育資質也盲目開課,培訓時間屢屢更改、培訓師資不健全、培訓內容不成體系的現象時有發生,等到學員去投訴時,發現培訓機構已人去樓空。

  陷阱4:培訓證書有水分

  有17.5%的人認爲培訓證書有水分。目前,各種各樣的證書魚龍混雜,許多機構爲了吸引學員,故意誇大證書的含金量。

  另外,還有7.6%的人反映培訓的課程安排相當混亂。在遭遇培訓陷阱之後,大約69%的受害者會選擇尋找相關部門進行投訴,18.5%的人則直接找到培訓機構當面理論,只有12.5%的受訪者選擇忍氣吞聲。

  [專家提醒] ■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軍傑

  不少培訓班的廣告都承諾“名校名師”授課,而等到真正開課時,“名師”卻臨時換人,承諾無法兌現。讀者如果碰到這個情況完全可以爲自己維權,可以向主辦單位索賠學費,因爲主辦者在媒體上打出廣告,讀者依此報名,支付學費,雙方之間建立了服務合同關係。

  主辦單位擅自變更授課老師、隨意誇大培訓內容等,違反雙方之間的合同約定,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欺詐,聽講者完全可以要求其作出賠償,並退還學費。

  在此也提醒大家,目前最好選擇那些有資質、國家承認的教育機構舉辦的培訓班比較有保障。報名前,不妨提前打個電話諮詢或者前去當面諮詢。因爲通過諮詢,不僅可以瞭解到培訓公司的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還可以考查該培訓機構是否正規。通常正規的培訓公司,其諮詢人員的回答也都具備專業知識。

  若是職業資格證書培訓,也不要盲目相信資格證書,因爲很多企業看重的還是應聘者的實戰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證書只是錦上添花。並不是你有了證書別人就會給你職位,在選擇培訓時自己一定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

 

[試用陷阱警示]

   試用期原本是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爲相互瞭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期,然而卻成了很多用人單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價勞動力的一個堂而皇之的藉口。這類陷阱的表現形式通常有4種,既單方面延長試用期、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永遠"不合格、試用期間不繳納四金等。

  永遠沒有終止的“試用期”

  張小姐半年前通過網絡求職,應聘某貿易公司的行政專員工作。經過面試後被單位錄用。在簽訂合同時,勞動合同上明確寫明合同期限爲1年,試用期爲3個月,試用期薪資爲1200元,轉正後爲2000元,還有其他福利。試用期間,單位不給張小姐繳納四金,待正式轉正後,再辦理錄用手續,同時補繳3個月試用期的四金。但就在試用期快要結束時,張小姐卻接到了單位的辭退通知,說張小姐的工作能力不能達到用人單位的需求,單位招到了更合適的人員。由於單位以張小姐沒有轉正爲由,沒有辦理錄用手續,所以連試用期3個月的四金單位都沒給繳納。後來,張小姐無意間發現該公司仍然在招聘行政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