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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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投靠入戶包括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屬於政策性入戶中的一類。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杭州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怎麼辦理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杭州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怎麼辦理

一、適用範圍

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的常住戶籍人口。(集體土地除外)。

二、事項審查類型

先審後辦。

三、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90號):除杭州市城區外,進一步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戶口遷移的條件限制。男女雙方婚姻關係依法確認後,夫妻一方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另一方配偶處。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處。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子女處。各地根據實際,可以對未成年子女放寬至無生活來源的未婚子女。

(三)《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浙公通字[2008]82號)

第三十一條:公民申報遷移登記時,應當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申領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等戶口遷移證件。

第三十七條:公民因親屬投靠、工作調動、人才引進、購房落戶、投資納稅落戶等原因申報市外遷入的,應當符合國家或者本省的落戶規定。

“市外遷入”,是指跨區市市轄區或者跨縣(市、區)的戶口遷入。

(四)《關於調整和明確蕭山、餘杭、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戶籍政策的通知》(杭公戶[2015]1號)

(五)關於調整部分戶口政策的通知(杭公治[2005]65號):對原籍爲杭州市區現要求回杭落戶,但不符合現行落戶政策的,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1、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歲;2、未婚或喪查帳、離異且外地身邊無子女;3、生活基礎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父母,如屬父母遺產由需兄弟姐妹簽名同意落戶);

四、受理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

五、決定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一)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城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城區子女;

(二)原籍爲杭州市區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原件1份;

3、老年夫婦的結婚證,原件1份;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1份;

5、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出具①、當地鄉鎮、街道計生委出具的關係證明,需註明父母雙方信息及共生育幾個子女;②、到戶口原始檔案所在派出所查詢,需明確共有幾個子女,分別叫什麼名字,並加蓋戶口專用章;;③、提供原始職工、幹部履歷檔案登記中的家庭成員關係登記表複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原件1份;

6、若有多個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1份;

十、申請地點

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二、辦理方式

窗口受理,經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後,再由窗口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十五、審批結果

批准或不批准決定。

十六、結果送達

現場送達、郵寄送達。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力和義務

無。

十八、諮詢途徑和辦理進程、結果公開查詢

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佈。

十九、監督投訴渠道

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佈。

二十、辦公地點和時間

辦公地址: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佈;

辦公時間: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