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一、南寧外來務工人員戶口遷移材料
二、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
三、退轉軍人戶口遷移
四、工作調動戶口遷移
五、錄用公務員、招工、招幹戶口遷移
辦理材料
一、南寧外來務工人員戶口遷移材料
申報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
2、房產證;
3、婚姻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公證書(未婚證明有效期明確爲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
4、子女情況證明:
(1)已婚未育的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未育證明,
(2)生育一胎的提供獨生子女證,
(3)生育二胎的提供準生證或社會撫養費繳納憑證;
二、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
1、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持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派遣證,可選擇在我市落戶,憑
(1)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全國高等普通學校或全國普通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派遣證以及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戶介紹信;
(3)《戶口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工作單位或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入戶。如畢業生暫時無固定住所的,可登記爲單位集體戶口或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口。
2、原我市生源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可選擇在我市常住地派出所落戶,憑
(1)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原戶口遷出證明;
(3)《戶口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常住地派出所直接辦理入戶。
3、2003年8月7日以後,原籍在我市的應屆全日制大學畢業生,到西部工作的,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派出所落戶,憑
(1)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全國高等普通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派遣證;
(3)《戶口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
(4)原遷出戶口證明。
辦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原籍派出所直接辦理入戶。
4、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可選擇在我市落戶,憑
(1)畢業證書;
(2)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戶介紹信;
(3)戶籍證明材料。
5、單位繳納社保證明;
6、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和電子證書(或學籍檔案),電子證書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7、整戶遷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遷移。
三、退轉軍人戶口遷移
1、轉業幹部憑組織、人事部門入戶介紹信及所附的隨遷無工作的家屬名單辦理落戶手續,隨同調動工作的配偶,憑勞動或人事部門同意調入的證明予以落戶。所需材料:
(1)入戶介紹信;
(2)調令、命令;
(3)隨遷人員名單;
(4)勞動人事部門或鄉、鎮、街道出具的隨遷配偶無工作證明;
(5)原籍戶籍證明;
(6)合法固定處所證明或單位集體戶口簿。
四、工作調動戶口遷移
1、條件和材料
(1)市、縣以上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令,省直屬的單位和部門須有上一級主管單位的調令
(2)接收單位證明
(3)本人及隨遷配偶和子女戶籍證明或戶口簿複印件
(4)隨遷配偶婚姻證明和住所證明
(5)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證明
五、錄用公務員、招工、招幹戶口遷移
1、條件和材料
(1)縣、市以上組織人事、勞動部門錄用、招聘證明
(2)接收單位證明
(3)戶籍證明或戶口簿複印件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址
南寧市公安局
地址:怡賓路8號
聯繫電話:0771-5878110
興寧公安分局
地址:北寧街69號下轄派出所
聯繫電話: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號下轄派出所
聯繫電話:0771-5888090
南寧市各區派出所地點及聯繫電話一覽
辦理費用
免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