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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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代理合同【熱】

委託代理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爲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審理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審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一、一般代理。

二、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______%或______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爲律師代理費。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覈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爲甲方的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年月日起開始生效;

2.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爲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5.1.2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5.1.5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5.1.6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5.1.8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爲甲方作出推薦。

5.2.3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啓動創意工作。

5.3.3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5.4製作部分包括:

5.4.1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5.4.2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5.4.3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爲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衆、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5.5.5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5.6綜合推廣

5.6.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爲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爲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6.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爲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爲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爲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爲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1收費制度有效期爲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覈,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覈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9.1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爲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編碼: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編碼: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甲方因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____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或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爲律師代理費。乙方戶名:____市億嘉律師事務所開戶行:  第六條辦案費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覈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

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

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

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5

代理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爲,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爲,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爲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爲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元。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傳真:

聯繫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傳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自願訂立協議如下:

一、產品概況

商品名稱:

規格:

產地:

計量單位:

代銷數量:

單價:

金額:

現貨:

每季可供數:

二、物品的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質量標準: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爲準。

四、包裝規格: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爲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交(提)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時間: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爲準。

2、交貨地點: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爲準。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乙方應在訂單中明確貨物的收貨人信息,至少應包括: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

2、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應在___日內進行貨物簽收和驗收。

3、甲方及其供應商有權要求指定的貨物簽收人提供身份證明以供查實身份,並要求其在簽收時在貨物簽收單上籤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違反本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其簽收,並追究乙方逾期收貨的違約責任。

4、甲方可委託甲方的供應商直接向乙方發貨,乙方在甲方供應商的貨物簽收單上簽收,視同簽收了甲方的貨物。

5、乙方接收貨物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產品質量等問題,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甲方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若乙方超過期限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爲甲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七、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八、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九、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貨款爲______元,超過此限額的貨款,不受以上條款約束,乙方取貨時得立即付給甲方。

十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2、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銷貨物,因過錯造成毀損滅失的應予賠償。

2、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貨物,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在約定的期限內未能銷售完貨物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各自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爲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爲收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籤蓋):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託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7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xx 傳真:xxxx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仲裁)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爲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與 糾紛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 材料 ,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 材料 ,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 報告 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 計劃 ,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中國論文聯盟整理),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或: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A、

B、

C、

或: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8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 住 所 地: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位於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之“金街花園廣場”的酒店公寓(以下簡稱“房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並以乙方的名義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房屋位於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樓層 ,房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 委託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託代理期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條件:

4.1租賃的用途:房屋用於承租人經營統一規劃的合法居住、辦公。

4.2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負擔,與甲方無關。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體情況,乙方均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爲¥

元/月,(即人民幣大寫: 元/月)。

五、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房屋進行抵押或轉讓時,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見第七條)

5.2甲方允許乙方在租賃期內視使用需要統一對房屋進行重新規劃佈局和裝修。

六、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 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消防、水電、排污等事宜,並承擔所有費用。

6.3在合同到期後甲方將房屋出售給其他人時,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履行並及時真實完整地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書面回覆乙方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 房屋產權的轉讓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作爲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置條件,在簽署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

7.2租賃期內在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將與他人簽訂的轉讓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簽訂後二日內報乙方備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統一爲甲方在銀行開設領取租金的專用帳戶,並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該帳戶劃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時間: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的租金。

九、 乙方的佣金:

9.1實際租金與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間的差額爲乙方的應得佣金。

十、 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10.3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項委託事項,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十一、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並在甲方同 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即告生效。

十三、 有限公司自願爲乙方提供保證擔保 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人(簽字並捺手印): 受託人(蓋章):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爲: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爲取證,代爲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爲起訴、應訴、撤訴,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上訴,代爲簽署和解協議,代爲簽署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爲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爲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

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

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

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爲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爲止。

甲方:乙方: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區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經銷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行政區域爲:承德XX的____鎮與農村市場。

2.甲方指定乙方銷售系列產品。

3.乙方同意爲上述指定區域之代理商,並承諾全部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

第二條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銷售額、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

1.本合同有效期爲(),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有優先權續簽合同約定的代____區域範圍和代理系列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訂貨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貨單,訂貨單應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甲方收到訂貨單後經確認該筆訂貨是否有效。如確認訂貨有效,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確認收款後將訂單產品以汽運的方式送達乙方產品採購及付款方式貨幣結算單位爲人民幣,付款日期均爲貨款已到達甲方賬戶的日期。

第五條交貨與運輸

1.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3---7個工作日內發貨。

2.發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貨款的情況除外。

3.乙方可自行來甲方指定地點提貨,甲方發貨後,將提貨單及發貨票隨後寄給乙方。

4.乙方提貨時必須當場開箱驗貨。如發生貨物缺失、破損等,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並由相關承運部門提供貨品缺失、破損證明,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條產品換貨政策

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所售甲方產品6個月內可與調換,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產品價格調整

爲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1.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七個工作日將價格調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經銷商。

2.對於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前(以正式執行調整後的新價格體系日期爲準)已經發生採購的經銷商,不負責對經銷商已經採購的全部調價後產品進行差價補償。

九條雙方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訂的市場營銷方案的權利;

2有核定乙方特約經銷區域及特約經銷產品市場最低售價的權利;

3有審覈、規範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完成季度採購任務後,向乙方出據代理商證書及證明,維護乙方作爲代理商的正當合法權益。

2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時所需的營銷、技術和廣告宣傳資料及相關的產品認證證書。3乙方在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區域範圍內進行其代理經銷產品的市場開拓與銷售工作時,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場支持方案中的相關條款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培訓支持、廣告支持等相關配套服務。

4向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5協助乙方做好貨物託運及調換工作;

6採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____市場秩序;

7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

3.乙方的權利

1享有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經銷產品在產品特約區域的經銷權;

2享有甲方市場營銷方案的一切獎勵條款規定的權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戶服務方案的一切支持條款規定的權利;

4.乙方的義務

1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經營證件,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進行守法經營;

2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戶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並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3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於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爲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4不得擅自生產、僞造甲方之產品,並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39;工作;

5保持與甲方的持續溝通,及時反饋各種市場營銷信息;

6乙方印製各種針對甲方的宣傳資料前必須呈甲方審覈,並經甲方書面許可後方能發佈;7遵守甲方頒佈的年度營銷方案、客戶服務方案,並積極支持配合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8不得以甲方名義與

第三人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其他民事行爲,甲方亦無須爲乙方與任何

第三人發生的經濟或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修改、終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材料(合同變更簡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宣稱此種情況存在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本合同特別約定除外)令雙方共同滿意地糾正、補救或消除這種情況,則申訴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並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內,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2、1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之約定;

2、2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

2、3出現不可抗拒力的情況,以至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

2、4一方在公衆場所、傳媒等攻擊另一方的形象和聲譽,或自身公共形象嚴重敗壞。

3、經雙方書面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關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有重複的,以合同內容爲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1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籤於:

籤於

委託代理合同12

甲方(委託方):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遼寧住邦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0411-39801345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爲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乙方指派律師 爲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按法律規定在以下各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在所選項上畫“√”):

(一)偵查階段。

(二)審查起訴階段。

(三)審判階段。(□一審階段;□二審階段;□再審階段)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僞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遼寧省及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付清第四條約定的全部費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在每個階段會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標準次數爲 次。超過標準次數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七、甲方交費後,乙方已經做了會見、閱卷、複印卷宗等實際工作的,甲方單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內容並自願接受合同約定內容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

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承辦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3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爲,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爲,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爲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爲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執照號:甲方負責人: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執照號:

乙方負責人:

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商業樓盤招商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內容:出租

1。物業名稱及地址:

2。委託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託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代理服務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託協議支付代理服務費給乙方。

3。乙方介紹客戶後,甲方應簽字蓋章確認後備案並全力配合乙方爲客戶服務,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戶不得再承認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陪同客戶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信息,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並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戶在乙方代理服務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託書支付代理服務費。

四、報酬支付

1、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甲方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視爲乙方完成居間服務,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的100%作爲樓盤代理服務費。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證金)後三日內。

2、乙方指定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五、特殊約定:

六、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七、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爲 。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爲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簽訂《 委託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 30000元 。(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30000元 )。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爲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 由甲方承擔。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 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