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材料採購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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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涉及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們經常會碰到,怎樣纔是一份規範的合同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整理了3份規範的建築材料採購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建築材料採購合同3篇

建築材料採購合同範本一:

建築材料採購合同購貨單位:

合同編號:

供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供需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購買建築材料明細:

1、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總金額購貨單位扣除供貨單位結算總價5%作爲建築材料的質保金,待購貨單位收到所購材料30日內未發現質量問題後返還給供貨單位;在購貨單位收到所購材料30日內如建築材料有質量問題供貨單位負責履行退換等義務,否則購貨單位有權扣除質保金作爲罰款。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貨單位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五、交(提)貨地點和方式:

六、運輸方式及裝卸費用負擔:

七、包裝方式及費用負擔:

八、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十、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十一、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現場後,經購貨單位驗收合格,由購貨單位接收人驗收合格並簽字後,出具相應的驗收證明及收貨單,購貨單位在收到供貨單位提供的付款票據資料文件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給供貨單位,支付95%的材料款,預留5%作爲質量保證金,待驗收之日起30日內無息返還。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合同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合同履行地:

十五、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貨款付清後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肆份,供貨單位貳份,購貨單位貳份。

十六、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1、自隨意在現場卸貨,處合同總價款的5%作爲罰金,由此造成貨物的損壞、丟失等情況,全部由供貨單位承擔。

2、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

3、供貨單位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將建築材料送到施工現場,處合同總價款的1%天的罰金,並承擔由此給購貨單位造成的損失。

4、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供貨單位無條件退換,若供貨單位未能及時退換不合格建築材料,處合同總價款10%的罰金。由於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所給購貨單位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且購貨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5、若在雙方爲協商的情況下,供貨單位中途停止供應建築材料,對供貨單位處建築材料合同總價的20%的罰款,賠償由此給購貨方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且購貨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6、失、損壞與購貨單位無任何關係,供貨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7、壞與供貨單位無關。進場未驗收的建築材料由供貨單位保管,損壞、丟失供貨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供貨單位(章):購貨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建築材料採購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

出賣人:北京北臧村沈高建材經銷部買受人: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程總承包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供需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中國瑞達系統裝備公司職工住宅樓工程3#樓、商業及地下車庫

二、施工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路74號備註:以上單價、數量均爲暫定,出賣人與買受人以進場時市場價格及實際數量進行結算。

1、買受人購買的建築材料的總金額(暫定)人民幣(大寫)貳佰玖拾玖萬玖仟元整,¥2999000元;買受人扣除出賣人結算總價5%作爲建築材料的質量保證金,待住宅樓質保期滿後返還給出賣人,在質保期內如建築材料有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履行保修義務,否則買受人有權扣除質保金作爲罰款,質保金在保修期內不計利息。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出賣人所供的建築材料成批量生產以前須由出賣人送樣品至現場經買受人、監理、建設單位確立後由出賣人報驗,合格後方可成批量生產。

2、出賣人所供的建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進場提供廠家資質、檢驗報告、合格證。符合《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411-20XX)標準。自工程移交瑞達物業公司之日起兩年質保期和終身維修,超出質保期或買受人使用不當造成的,收取維修工本費。

五、交(提)貨地點和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出賣人根據買受人要求(書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貨地點中國瑞達系統裝備公司職工住宅樓工程施工現場,若未按買受人要求時間供貨至現場,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裝卸費用負擔:由出賣人負擔全部費用。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出賣人負擔全部費用。

八、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施工過程中所有損耗由出賣人承擔,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費用。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國家標準、雙方確認的圖紙、技術交底函件、洽商記錄或其他書面約定、承諾書、投標報價書等;貨到指定地點三日內,買受人組織並完成驗收,若有異議當即書面通知出賣人,24小時內將標的物全部退場,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違約責任以及工期延誤的損失(含經濟損失)。

十、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標的物備齊,與標的物一併移交。

十一、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本工程無預付款。

十二、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現場後,經買受人驗收合格,安裝完成後須經監理方驗收合格並簽字後,根據建設單位付款情況同比例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瑞達物業,支付剩餘工程款,預留5%作爲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後根據發包人付保脩金比例無息返還。

十三、違約責任:1、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時間供貨的或因標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場重新加工訂貨的.,每延期一天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合同的,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3月18日

簽訂地點: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程總承包部

合同履行地: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路74號

十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貨款付清後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陸份,出賣人二份,買受人四份。

十九、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建築材料到達現場後,由出賣人負責卸貨。若未取得買受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處合同總價款5%的罰金,由此造成貨物的損壞、丟失等情況全部由出賣人承擔。

2)出賣人在施工現場卸貨時,若造成現場物品損壞或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時間將建築材料送到施工現場,處合同總價款1%/天的罰金,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4)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出賣人無條件退換。若出賣人未能及時退換不合格建築材料,處合同總價款10%的罰金,由於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所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且買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5)若在雙方未協商的條件下,出賣人中途停止供應建築材料,對出賣人處建築材料合同總價20%的罰款,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且買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6)買受人和出賣人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爲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7)買受人購買的建築材料,在買受人未驗收交接之前均由出賣人保管,無論丟失、損壞與買受人無任何關係,出賣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買受人購買的建築材料,經買受人現場人員驗收後發生的建築材料損壞、丟失與出賣人無關。進場未驗收的建築材料由出賣人負責保管,損壞、丟失出賣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9)本合同是依據雙方簽訂合同之前認可的資料,如有更改,須另立書面洽商記錄。與本合同有關的報價單、洽商記錄、往來函件和售後服務記錄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隨合同一併執行。

10)出賣人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位臵,對建築材料進行二次深化設計(如果有)並提供相關圖紙及資料。

11)材料進場時間列表作爲本合同附件以及結算依據。

出賣人單位(章):買受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建築材料採購合同範本三:

甲方:臨沂巨皇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臨沂恆通電器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橋架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及數量

1、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詳見合同“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2、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爲準。

二、價格

1、本合同總價格爲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爲準。合同單價已包含各種稅費、設計、製造、檢驗、包裝、運輸、售後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貨地點交貨。

2、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不論實際數量大於或小於合同預計數量,在合同執行期間按本合同單價執行。

三、貨物清單

四、交貨時間和地點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貨物清單”中的貨物(包括數量增加部分),在接到甲方的當批交貨通知後2天內將當批貨物送到甲方施工地點。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並註明物資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同時開具有效單據。

2、交貨地點:甲方施工現場

五、支付

按合同單價和乙方實際送貨數量,而且每批貨物通過質量驗收合格後以人民幣爲貨幣單位結算,貨到付款,同時乙方需提交下列完整單據和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六、專利權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註冊的設計、版權、商標、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包裝和裝運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八、質量標準

1、根據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2、以貨物的型號規格及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單樣品作爲本合同貨物的質量標準。

九、驗收與質量保證

1、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鋼性鍍鋅板,純板材厚度爲1.2mm)

b)以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樣品、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作爲對貨物的檢驗標準。

2、檢驗方法

a)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b)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c)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3、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嚴禁提供假冒僞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質保期爲驗收合格後30年,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七天內免費負責更換,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索賠與賠償

1、誤期索賠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協商確定的到貨期交貨,且延遲超過2天,甲方有權對超過2天以後的延期追索違約金,該違約金應是延遲交貨的貨款以每滿一天0.2%計算,誤期索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貨物總價的5%。如果延遲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或由於乙方延誤導致其應支付的違約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限額時,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採取有效措施補救上述失誤或疏忽。

2、質量索賠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貨,並將貨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

2、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建材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3、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4、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十一、合同變更與修改

1、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15天內提出。

2、無論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變更提供貨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對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3、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平邑縣人民法院起訴。

2、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後簽字日爲準。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臨沂巨皇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乙方:臨沂恆通電器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縣經濟開發區創業路地址: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