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石材採購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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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的時候一定要簽訂合同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下是建築石材採購合同樣本,歡迎閱讀還有參考。

建築石材採購合同樣本

建築石材採購合同樣本一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爲: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 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 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爲甲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爲貨物已交付。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 爲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爲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爲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爲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爲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爲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 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爲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 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後,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複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後十日內進行審覈,並提出審覈意見。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單後30日內未提出審覈意見,則視爲甲方對乙方的結算價無異議。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2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爲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且預付款的總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的,則超過部分作爲預付款。預付款計入供貨進度款。在雙方沒有違約,或雖有一方違約但另一方放棄追究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定金款項在最終結算時計入貨款。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爲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築石材採購合同樣本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從乙方採購一批石材用於幕牆幹掛工程使用,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 、石材名稱及相關

石材名稱:特啡鑽 產地:江西 厚度:30mm≤±2

板面要求:光面(光度要求不低於90°),六面油性防護處理(美國思康)交貨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長寧路與塔城路交叉口

二、貨款結算方式及單價

面積(暫定):33000㎡根據實際使用數量爲依據

單價:355元/㎡(含平板石材、石材防護、運費、包裝、稅費)

異形線條石材加工費單價:8元/m/cm;線條石材以立方計價:3760元/m³。

貨款結算方式:甲方事先支付給乙方 壹拾萬 元整(100000.00)人民幣作爲材料定金,乙方根據甲方的下料單進行加工,以每5000㎡作爲付款單位,付款比例爲對應數量的80%,剩餘20%的材料款在最後一批材料交貨後一個月內付清。

三、 貨物運輸及費用

貨物由乙方負責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季節性因素、運費漲幅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在運輸途中導致貨物破損,甲方有權拒收並無條件退回,有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材料包裝

本材料以簡易木箱式裝訂包裝,所有包裝費用已含在材料單價內,材料包裝應符合通常包裝,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或因包裝不適導致產品損壞,由乙方負責。

五、 材料質量及驗收

(一) 驗收方式

1.外觀質量

優等品的石材不允許有缺棱、缺角、裂紋、色斑、色線及坑窩等質量缺陷,同一批次板材的花紋、色澤須一致肉眼感光無明顯色差;本合同所需的石材要通過排版處理,儘量做到同一面色澤一致,乙方須自覺剔除色差較大與存在質量缺陷的材料。

2.規格尺寸

乙方提供的成品石材須嚴格控制尺寸規格,材料厚度要求≤±2mm;對角度要求不大於5mm;經甲方驗貨後,如發現乙方提供的石材尺寸不符本條款要求,甲方有權退回本批次材料,因此導致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需提供原材料的相關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需有相關權威檢測單位加蓋有效紅章有效)。

乙方交貨時,甲方按以上驗收要求驗收材料,不符要求的材料則不予收貨,做返廠處理,因此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其他責任

1.甲方在驗貨時,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爲保管,並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及處理意見;有質量異議部分在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應以甲方提供給乙方並確認簽字的下料單尺寸爲準;如甲方在訂單發出24小時後要求更改材料的下料尺寸,因此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3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三)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5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材料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四)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無故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50 %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下料清單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支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下料清單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稅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