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失業保險費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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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發佈《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號),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爲1.5%的省(區、市),可以將總費率降至1%。

2017失業保險費率是多少

  社保新動作:失業保險費率降至1%

通知提出,從2017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爲1.5%的省(區、市),可以將總費率降至1%,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區、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研究確定。

失業保險總費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6號)執行。

通知還明確要求,各地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要充分考慮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提高待遇標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對基金支付能力的影響。

  "社保"減負紅包:兩險合併、費率再降低

“五險一金”是我國社保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中央和相關部門已接連多次提出將通過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下調失業保險費率等措施減輕企業、個人繳納負擔。

2015年3月,人社部和財政部發文明確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2016年5月,人社部發〔2016〕36號文提出將失業保險總費率階段性降至1%至1.5%。截至目前,北京、重慶、四川、江西、新疆、廣東、湖北等地失業保險費率已降至1%;寧夏、甘肅、河南、湖南等地失業保險費率則爲1.5%。

據不完全統計,在降低個人繳費費率的地方,職工到手的收入可能小幅增加。以湖北爲例,去年,湖北提出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湖北人社廳指出,初步測算,降費率兩年,全省可再爲用人單位減輕負擔20.9億元以上,增加職工個人收入3.7億元以上。

此外,國務院辦公廳日前最新發布《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決定在河北邯鄲等12個地區開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的實施試點。2017年6月底前啓動試點,試點期限爲一年左右。

  附:官方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財務)廳(局):

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7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爲1.5%的省(區、市),可以將總費率降至1%,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區、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研究確定。

二、失業保險總費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6號)執行。

三、各地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要充分考慮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提高待遇標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對基金支付能力的影響,結合實際,認真測算,研究制定具體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備案。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平衡好降費率與保發放之間的關係,加強基金運行的監測和評估,確保基金平穩運行。各地貫徹落實本通知情況以及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