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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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

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實施細則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爲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企業工資總量的宏觀調控,更好地指導企業工資分配,省政府決定,從1998年起在全省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點。現將《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和《陝西省1998年度企業工資調控目標》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在試行過程中,各地應注意總結經驗,對實施中出現的重大政策問題,要及時報告。

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更好地貫徹落實我省的經濟改革目標,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試點地區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7]27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工資指導線的目的

工資指導線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宏觀調控工資總量、調節工資分配關係、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增長、指導企業工資分配的一種制度。目的在於引導城鎮各類企業在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基礎上適度增加工資,爲企業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提供依據,使企業的工資微觀決策與政府宏觀調控政策保持協調統一,以達到政府穩定物價、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和提高職工生活水平的目的。

第三條 工資指導線的作用

引導各類企業在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基礎上正常適度地增長工資;指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等形式確定職工工資增長;促進勞動力市場均衡價格的逐步形成;逐步完善宏觀調控體系。第四條 工資指導線的適用範圍

工資指導線適用於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主要包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以及民營、私營企業和其他各類企業。

第二章 工資指導線的制定原則和依據

第五條 制定工資指導線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堅持“兩低於”原則。即企業工資總額增長低於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在經濟發展和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保證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合理增長。

(二)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一方面要在保證發展生產和提高效益的基礎上,職工工資水平相應增長;另一方面應抑制工資增長的盲目攀比和特殊行業及因非勞因素造成的工資過快增長,逐步縮小社會收入差距。

(三)堅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原則。制定工資指導線既要保證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又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別要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第六條 工資指導線制定的依據

制定工資指導線要根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的總體要求,以省政府確定的全省經濟增長速度、社會勞動生產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城鎮就業狀況等爲主要依據,並綜合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周邊地區經濟發展、勞動力市場價格等因素。在現階段,還要通盤考慮工資指導線與現行的彈性工資計劃、工效掛鉤、工資總額包乾和《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管理等政策的關係,做到相互銜接、相互貫通,形成一個有效的工資宏觀調控體系。

第三章 工資指導線的內容和形式

第七條 工資指導線的基本內容包括:

(一)對上年度我省宏觀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狀況的分析;

(二)對本年度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預測;

(三)對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工資水平的分析及預測;

(四)對本年度工資增長的建議;

(五)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要求。第八條 工資增長建議一般包括:工資增長基準線、工資增長上線和工資增長下線。工資增長基準線適用於生產發展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工資增長上線適用於經濟效益有較快增長的企業,是企業必須自覺遵守、政府允許達到的增長最高限額;工資增長下線適用於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的企業,這類企業工資可以是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工資指導線採用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形式。

第四章 執行工資指導線對企業的要求

第十條 對企業執行工資指導線的要求:

(一)城鎮各類企業都應接受省政府發佈的工資指導線的指導。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按照工資指導線的要求,合理安排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

(二)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當年發放的工資總量不得突破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乾的來源數及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實行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的試點企業應嚴格按集體協議安排職工工資增長。

(三)城鎮各類企業實際平均工資增長應低於本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並不得超過工資增長上線。上年平均工資水平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一倍及其以上的企業,其工資增長一般不得突破工資增長基準線。特殊情況確需突破基準線或上線的,必須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對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壟斷性行業和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從嚴控制其工資增長。

(四)政府提出的其它要求。

第十一條 執行工資指導線的程序及申報制度

(一)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城鎮集體企業應嚴格執行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企業應在工資指導線規定的下線和上線區間內,圍繞基準線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工資來源情況提出本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並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實行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的試點企業應嚴格按集體協議提出工資總額使用計劃並制定分配方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徵求職工代表意見後,其工資總額使用計劃由主管部門審覈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二)外商投資企業、民營、私營企業和其他各類企業應抓緊建立集體協商決定工資制度,依據工資指導線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尚未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依據工資指導線確定工資增長,在生產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工資增長不得低於工資指導線規定的基準線水平,效益較好的企業可相應提高增長幅度。企業按工資指導線提出的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和工資分配方案,在徵得本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同意後,其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報企業註冊登記批准機關的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覈執行。

(三)城鎮各類企業應在工資指導線發佈後60日內,履行本條第一、二款的報審程序,辦理企業《工資總額使用手冊》,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覈簽章。

(四)城鎮各類企業按照工資指導線的規定,本年度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確有困難的,必須徵得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組織、職工代表同意後,在當年10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第五章 工資指導線的發佈和管理

第十二條 全省工資指導線由省勞動廳負責擬訂,並徵求政府有關部門、工會、企業協會等組織的意見,報勞動部審覈後,經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或授權省勞動廳)發佈,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組織實施。工資指導線應於每年4月底以前頒佈,執行時間爲一個日曆年度。工資指導線發佈後要及時通過省級新聞媒體公佈。

中央駐陝企業在不改變現行管理體制的前提下,應嚴格執行省政府發佈的工資指導線並由省勞動廳通過審覈《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監督執行。

各地、市暫不另行制定工資指導線,統一按照全省工資指導線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報省勞動廳備案,認真做好本地區工資指導線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六章 工資指導線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所屬企業執行工資指導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國發[1997]58號)和勞動部、財政部、審計署《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勞部發[1995]218號)以及財政部、審計署《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施行細則》([1987]財發字第52號)等有關企業工資的法規、規定,可分別採取罰款,通報批評、責令其限期改正等措施:

(一)未按工資指導線制度的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的;

(二)工資增長超過工資指導線規定的相應幅度的;

(三)工資增長應達到而未達到工資指導線規定的相應幅度的。第十四條 各級工會組織可對工資指導線的執行情況實行監督,發現企業有違反工資指導線制度的,可向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反映,並要求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工資指導線中所指的工資,是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範圍內職工的全部工資性收入。

第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勞動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陝西省1998年度企業工資調控目標

一、1997年陝西省社會經濟狀況分析

1、國民經濟適度快速增長,宏觀調控成效顯著,目標任務基本實現。全省全年完成國內生產總值1345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0.0%,比全國平均增速高1.2個百分點。全省財政收入136億元,比上年增長16.0%。其中,地方財政收入79.1億元,比上年增長17.0%。全省商品零售價格比上年上漲2.0%,增幅回落6.1個百分點,居民消費價格漲幅爲5.0%,增幅比上年回落4.7%個百分點。

2、全省職工貨幣工資水平繼續提高,實際工資水平與上年基本持平。1997年全省職工工資總額爲204.6億元,比上年增長6.5%;全省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爲5184元,比上年增長6.2%(低於全國平均增幅0.8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後,全省職工1997年實際工資水平與上年基本持平。

3、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穩步增長,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實際水平與上年持平。199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285元,比上年增加120元,增長10.3%;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達4000元,比上年增加190元,增長5.0%,扣除物價因素後,基本持平。

4、勞動就業形勢更爲嚴峻。全省新安置14.11萬城鎮失業人員就業,1997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爲3.5%,比上年增加0.2個百分點。全省停產半停產企業和下崗待業人員增多,就業壓力增大,部分職工生活面臨困難。

在全省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同時,也應看到,我省經濟生活中面臨的困難和矛盾依然較爲突出。

一是經濟總量偏小與結構不合理的狀況同時並存。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較低,職工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處在全國的平均水平之下;在國內生產總值中,非公有經濟只佔11.8%;產業結構不盡合理,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

二是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滑,虧損增加。

三是困難企業職工和下崗人員不斷增加,就業壓力越來越大,解困和再就業工作任務更加艱鉅。

二、1998年宏觀經濟形勢預測

1998年根據省委、省政府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預期全省經濟將在穩中求進的前提下,適度快速增長。1998年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指標預測如下:

1、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0%,達到1540億元,其中第一產業增長4.5%,達到310億元;第二產業增長14.0%,達到650億元;第三產業增長8.0%,達到580億元。

2、財政總收入增長12.0%,達到152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2.0%,達到88.6億元。

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2.5%,達到540億元。

4、商品零售價格上漲幅度控制在4.0%以內,居民消費價格上漲幅度控制在6.0%以內。

5、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200元,增長15.6%,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300元,增長7.5%。

6、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1998年,在我省的經濟發展中,除仍然會繼續面臨1997年所存在的問題外,可能還會因東南亞金融危機對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進而對我省的經濟發展產生一定的影響。

三、1998年全省企業工資增長調控目標

根據全省經濟形勢預測和全國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的調控目標確定爲8.7%的情況,經測算1998年全省企業工資增長的調控目標確定爲:

1、全省實際平均工資增長達到3%—5%;

2、1998年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爲10%;

3、1998年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爲15%;

4、1998年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爲實際平均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上年平均工資水平超過全省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一倍以上的企業,在執行當年的工資增長指導線時,原則上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因特殊情況,確需突破基準線或上線的,必須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四、幾點要求

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調節工資分配關係,整頓和規範分配秩序,促使企業工資合理增長,仍是現階段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的重要任務。因此:

1、各地、市要按照《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和省勞動廳《關於貫徹實施<陝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和目標,儘快制定下發本地、市試行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並報省勞動廳備案。同時要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爭取將全省企業工資調控目標落到實處。

2、各地、市要十分重視企業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工作,尤其是試行工資指導線後要加強對非國有企業執行工資指導線情況的指導和監督檢查,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持與經濟效益增長相適應的企業工資增長速度。

3、各地市、各部門要加強對工資指導線執行情況的跟蹤、預測和預警工作。對當年本地區、本部門工資指導線的執行情況,要在次年2月底之前報省勞動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