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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一
茲證明 王明 爲我單位職工,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已滿 10 年,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證明二
茲有我單位 同志,至2015年底已累計從事 專業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在 何 單 位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年 月- 年 月
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爲。我單位對證明的真實性負責。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經辦人(簽名):
二О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