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鄉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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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鄉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

爲了加強和規範我市鄉鎮人大工作,近來,對我市7個鄉鎮人大代表工作進行了調研。通過深入瞭解我市鄉鎮人大代表工作開展情況,對我市鄉鎮人大工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基本情況

目前,我市共有7個鄉鎮,鄉鎮人大代表375名。近年來,我市鄉鎮人大工作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上級人大常委會的指導,認真履行職權,爲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穩定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組織機構基本健全。地方組織法規定,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設主席,並可以設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個鄉鎮,均設立了人大主席團,分別由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黨委副書記兼任人大副主席;開設7個“人大代表工作辦公室”、37個“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擔任負總責,組織實施開會和閉會期間的代表工作。總的來看,鄉鎮人大組織機構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開。一是依法選舉人大代表。各鄉鎮基本能按照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和上級的要求,設立選舉委員會,合理劃分選區,認真做好選民登記,依法推薦和確定代表候選人等工作,引導選民對候選人進行醞釀、討論,通過無記名投票依法選舉產生鄉鎮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全市7個鄉鎮能如期召開人代會,聽取人大主席團和政府的工作報告,能依法選舉主席團、選舉或補選鄉鎮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鄉鎮長和副鄉鎮長。三是依法召開主席團會議。在閉會期間,每季度召開1次主席團例會,研究部署人大工作,聽取和審議政府重要工作報告。

(三)履行職能緊扣中心。我市鄉鎮人大主席團能圍繞鄉鎮黨委工作重點、政府工作難點和羣衆反映熱點,較好履行監督職能。據調查,近年來,我市鄉鎮人大緊緊圍繞農業產業化、新型農村建設、農村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生育等重要事項,開展調查、視察,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政府整改落實。

(四)代表活動普遍開展。各鄉鎮普遍建立了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聯繫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繫選民制度,劃分了代表活動小組,制訂了代表活動計劃,代表活動普遍開展。據調查,全市每年開展代表小組活動2次以上的鄉鎮人大達70%,鄉鎮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參加代表小組活動2次以上的達80%。智新鎮等鄉鎮均開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聯繫選民日”活動。白金鄉大力開展了“代表進社區、進村屯”活動,均取得較好的收穫。開山屯鎮開展了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

二、存在的`問題

儘管鄉鎮人大工作在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穩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績,但與法律法規賦予鄉鎮人大的職責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認識存在模糊。一些鄉鎮幹部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性質、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確認識,思想上不夠重視,支持不夠有力;存在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模糊認識,覺得鄉鎮人大工作是虛功,難做實,“意思意思”就行了。這些現象集中暴露出鄉鎮人大宣傳不足和人們對鄉鎮人大認識上的偏差。

(二)履職行權不夠充分。大多數鄉鎮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僅爲4—5條,人均不到1條,有的甚至1條建議也沒有。部分鄉鎮人大主席團沒有堅持做到每季度召開1次主席團會議,代表小組活動只開展1次。對鄉鎮政府的工作監督乏力,一方面,組織代表開展調查、視察、評議、檢查等監督活動少,疏於監督。

(三)自身素質有待提高。鄉鎮人大代表多數是農民代表,文化素質普遍不高,開會不發言,表決隨大流,一屆無一條建議、批評、意見,根本談不上執行代表職務。

三、對策與建議

(一)加大宣傳,提高認識。要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傳,努力營造一個有利於鄉鎮人大行使職權的輿論氛圍。加強對人大幹部的教育。使他們認識到人大工作的神聖使命和重大職責,牢固樹立“作爲”意識,對從事人大充滿自豪感、使命感。從而理直氣壯、充滿激情、心情愉快地開展工作並做出成績。

(二)履職行權,積極作爲。鄉鎮人大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體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實意地爲羣衆辦實事、辦好事。一是做好“規定動作”。人代會、主席團會議召開、選舉、制度建設等常務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規,規範運行。二是做到監督有力。除做好常規性監督工作外,每年要結合黨委工作重點、政府工作難點和羣衆反映的熱點問題,選擇2—3個有代表性的事項進行監督,真正達到解決問題、促進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體作用。以代表小組活動爲抓手,適時開展調研、檢查、視察,提出高質量的建議和意見,積極總結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進經驗,大力開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聯繫選民日”等活動,切實解決羣衆最迫切亟待解決的難點問題。

(三)強化指導,提升水平。進一步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統一指導,大力提高鄉鎮人大工作的整體水平。堅持人大常委會領導聯繫鄉鎮人大,鄉鎮人大聯繫鄉鎮人大代表的互聯制度,積極參與指導鄉鎮人大組織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聯合開展代表活動。探索研究科學規範、簡便實用的鄉鎮人大工作考評辦法,建立和完善鄉鎮人大工作激勵機制,對人大工作開展卓有成效的鄉鎮及其負責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對鄉鎮人大幹部的學習培訓,特別是加強對組織法、代表法、選舉法的學習,讓他們熟悉工作、規範操作,提升業務能力和水平,推動鄉鎮人大工作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