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治秩序》優秀讀後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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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一直把“法治社會”當做社會主義建設的目標之一。關於什麼是法治社會、中國現在是什麼社會的討論絡繹不絕。在讀完費孝通的《鄉土中國》,尤其是對《禮治秩序》的討論後,我感受頗深。我認爲當代中國是集法治和禮治爲一體的人治社會。

《禮治秩序》優秀讀後感1000字

所謂法治,“並不是說法律本身能統治,能維持社會秩序,而是說社會上人和人的關係是根據法律來維持的。”在法治社會,法律是處理人與人關係的準繩,一切糾紛矛盾都要按照法律的標準進行裁決。相比之下,禮治指人與人的關係是以禮爲依據,社會的運行靠禮來引導和推動。而人則是法治或禮治中都不可或缺的'因素,因爲法治和禮治都是由人來執行的。因此可以進一步說,法治是“人依法而治”,禮治是“人依禮而治”。

首先,人治並不是“有權利的人任憑一己的好惡來規定社會上人和人的關係”。人的好惡是不可確定,也不穩定的。如果依照一己好惡來統治,社會必定會大亂,便不可能會有“治”了。我們平時對“人治”這個詞的理解是有偏頗的,我們所重視的其實是在法治或者禮治中人的因素,比如法治社會中,法官對法律條文的解讀,禮治社會中統治者對禮的解讀。

其次,人們對“禮治”的理解也是不全面的,一提到禮,人們往往只想到“文質彬彬”、“善良”、“文明”或“慈善”。然而,“禮也可以殺人”,比如軍禮——殺人來祭旗,比如夫死妻妾陪葬的禮等。“禮是社會公認合式的行爲規範”,且維持這種行爲規範的力量是傳統,或者說是文化,就像中國鄉土社會中安土重遷的文化使得遷徙成爲一種常態一樣。法治也是一種行爲規範,但是維持它的力量不是文化而是國家權力。

中國現代社會是從鄉土社會發展而來的,所以現代社會有更多的禮治,而缺少法治。從禮治到法治的轉變,是一種文化的轉變,是人們行爲方式的轉變。在轉變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當權者需要轉變,廣大社會人民也需要轉變。當權者應該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地擯棄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人情禮節。廣大社會人民也應該走出傳統文化中禮的藩籬,敢於衝破禮治觀念的束縛,使個人行爲方式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