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產業發展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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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家庭農場潛在發展對象的種養大戶,普遍缺乏市場意識,滿足於現狀,缺乏組建家庭農場的積極性,接下來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農場產業發展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農場產業發展調研報告

農場產業發展調研報告範文(一)

現代農業家庭經營組織(以下稱爲家庭農場)是以農戶家庭爲基本組織單位, 以市場爲導向, 以利潤最大化爲目標,專業從事適度規模的農林牧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並經過工商註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組織形式和主要推動力量,代表了今後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現將寧波市家庭農場情況報告如下:

一、家庭農場基本情況和特點

隨着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在上世紀80 年代中後期,寧波就有了家庭農場的雛形,出現了一批糧田適度規模經營大戶,90年代後期,隨着農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出現了一批從事蔬菜、瓜果、畜禽養殖等多種經營的規模大戶。同時,大戶的市場意識、經營意識不斷增強,一些大戶自發或在政府引導下,將自己的經營行爲進行了工商註冊登記,以期尋求法律的保護,尋求進一步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到目前爲止,全市從事種植(大田,不含山林)、畜牧養殖的家庭農場共有385家,其中種植類279家,畜牧類106家。按工商登記類型分,以個體工商戶登記的295家,以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的90家。並有以下特點:

1、經營規模較大,產業覆蓋面逐步拓寬。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普遍較大,279家種植類家庭農場經營面積均在50畝以上,其中50-100畝123家,佔44.1%,100-500畝的139家,佔49.8%,500畝以上的17家,佔6.1%,畜牧業的經營規模也大大超過國家、省定的標準。年銷售額50萬元以上的355家,佔92%,其中500萬元以上37家。由於經營規模較大,有237家家庭農場長期有僱工,佔家庭農場總數的近三分之二,僱工人數1016名,平均每個農場5名左右,最多的達幾十人,僅三分之一左右以家庭成員爲主要勞動力。家庭農場從事領域逐步拓寬,其中種植蔬菜瓜果的242家,糧食28家,生豬50家,禽類34家,其他31家。

2、綜合素質較好,管理水平較高。農場主年齡50歲以下的有267名,佔70%,其中30歲以下的28名。高中以上學歷的142名,佔37%,其中大專以上30名。大部分農場主產業規模都是從小做到大,專業知識、實踐技能較強,懂經營、會管理。有311家農場實行了標準化生產,66家已獲得無公害基地和產品認證。有49家聘請了64名大學畢業生參與經營管理。

3、經營效益較好,市場競爭力較強。全市385家家庭農場2014年實現銷售收入8.26億元,利潤1.48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8.8%和35.6%,平均每個場分別爲214萬元和38萬元,大大超過普通農戶的收入水平。有224家牽頭領辦或加入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有103家與農業企業簽訂了產品購銷合同,有110家擁有自主商標權。有不少農場主是購銷大戶或農產品經紀人,市場信息靈,產銷連接緊密,產品競爭力強。

4、發展速度較快,地區間發展不平衡。隨着市場經濟和現代農業的發展,規模效應不斷體現,政策扶持環境不斷趨優,家庭農場發展速度逐步加快,但地區間發展不平衡。慈溪市上世紀90年代出臺政策,培育扶持家庭農場,目前已有各類家庭農場(包括林業和漁業)500多家,其中種植業和畜牧業283家,佔寧波市的73.5%;象山27家;其他各縣(市、區)較少,種植業家庭農場中除慈溪264家外,僅有餘姚9家,象山、鎮海各3家。

二、充分認識家庭農場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作用

近年來,寧波市大力發展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是,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都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環節,由此形成的兩種

模式的合作大多限於加工、流通領域,仍然解決不了人多地少、農戶小規模生產的問題。發展家庭農場,在堅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促進土地等生產要素向生產經營能手集中,開展集約化經營,是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形式的創新,有利於實現農業機械化,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農產品商品率,提高農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場竟爭力,對發展現代農業具有重要的作用。

1、發展家庭農場是完善和創新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效途徑。 現代農業客觀地要求傳統農業家庭經營組織轉變爲現代農業家庭經營組織。家庭農場是在農業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其核心是在穩定家庭經營的同時, 通過多種方式, 按依法自願有償原則, 將一部分土地向大戶集中組建家庭農場, 既堅持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又繼續發揮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經濟效益的引導下,不斷投入擴大再生產,提高農業生產力,是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一種順勢調整,易被廣大農民接受,是完善和創新家庭承包經營的有效途徑。

2、發展家庭農場是實現農業集約化經營,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舉措。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具有以市場爲導向的企業化特徵,要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 每個家庭農場都會加大物質和科技的投入, 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和勞動生產率。同時,家庭農場亦如家族企業一樣,具有較好的傳承性,能較好的維持和保護農業生產力,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全市家庭農場生產裝備設施投入較大,普遍在幾十萬元以上,一些規模畜牧場則達上千萬元,農機具購置齊全,農機化水平普遍較高。餘姚市三七市鎮悠悠農場起步於1993年,規模逐年擴大,其子大學畢業後,把從事農場經營作爲家庭事業,於2014年進行了工商登記,並註冊了商標,目前經營面積600餘畝。

3、發展家庭農場是增加農產品有效供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載體。家庭農場以追求效益最大化爲目標,使農業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轉變,克服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爲社會提供更多更豐富的農產品。同時,家庭農場亦比一般農戶更注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也更易於監管。據調查,全市80%以上的家庭農場實行標準化生產,農場的管理制度、農事記錄、生產臺賬相對齊全,一些大的農場還將相關管理制度上牆。象山西周偉平農場種植水稻500多畝,每年投售糧食300多噸,成爲全國優秀種糧大戶、市級勞動模範。慈溪市掌起鎮綠葉農場2014年成立,堅持規模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目前經營面積1600餘畝,爲農業龍頭企業海通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農產品原料。

4、發展家庭農場是推進科教興農,培育新型農民的有效手段。作爲規模經營主體,家庭農場比一般農戶更迫切需要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設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廣和使用,成爲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的主力軍。慈溪市各類家庭農場累計引進甘藍、草莓等優新品種100多個,成功推廣優新品種17個,併成爲應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無害化防治措施、先進農機具等方面的先行者。農場主既懂生產,又會經營管理和市場營銷,是典型的新型農民。同時,通過家庭農場效益農業的帶動,一批農場主的下一代逐步對現代農業有了新的認識,成爲家庭產業繼承人,一批農戶受影響帶動加入家庭農場行列,成爲新的農場主,一批大學生在家庭農場就業,培養了現代農業的新生力量,還有一些農民被吸納到現代農場成爲新一代農業產業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

三、當前的主要困難與問題

一是對發展家庭農場重要性還缺乏必要的認識。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尚未認識到家庭農場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主體而予以重視,沒有出臺系統的專門扶持家庭農場的政策。作爲家庭農場潛在發展對象的種養大戶,普遍缺乏市場意識,滿足於現狀,缺乏組建家庭農場的積極性。

二是土地流轉難。近年來,土地的稀缺性不斷顯現,首先是農民惜租,土地流出戶少,土地流轉困難,農場難以擴大經營規模;其次是土地集中連片難,流轉的土地,往往交通不便、農田基礎條件較差,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轉價格上漲快,受物價和高收益農業項目刺激,土地流轉價格逐年上漲,目前普遍在每畝500元以上,城郊則在800元以上,流轉價格上漲對農場經營帶來成本壓力,特別是從事糧棉油等大宗產品生產的農場,同時帶來農地糾紛,影響農場主的正常生產秩序和生產積極性。

三是融資、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約大。家庭農場在經營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較集中,資金需求較大,多數農場實力不強,加上固定資產不多,大部分投入無法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獲取銀行貸款,制約其擴大生產規模和發展設施農業。管理用地落實難,儘管省、市有關文件明確允許農業經營主體按照不超過流轉面積5‰的土地建設管理用房,但由於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政策難以落實到位。同時,由於物價上漲和外來勞動力流動頻繁,勞動力工資普遍比上年增加20%以上,一些農場儘管提高了工資,但還是難以留住人。

四是組織化程度低,社會化服務能力弱。全市尚有163家家庭農場沒有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佔總數的40%以上,一些已加入合作社的農場主也感到合作社服務能力有限,以自我服務爲主。農技服務力量薄弱,對家庭農場缺乏技術指導,機械化程度低,造成家庭農場需要大量的農業工人。

五是農場主經營素質還需進一步提高。儘管大部分農場主多年從事農業生產,實踐經驗豐富,但畢竟受學歷、理念等因素影響,難以有效承擔現代農業發展重任,需進一步提高經營素質。

四、加快培育和發展家庭農場的對策建議

加快培育和提升現代農業經營主體,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關鍵所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家庭經營要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家庭農場作爲提高農業集約化水平的有效載體,在現代農業經營主體中表現最爲活躍,最具生命力。因此,要加大扶持力度,積極培育,加快發展。

(一)審時度勢,營造培育家庭農場的良好環境。初步統計,全市土地流轉率和規模經營率都在60%左右,50畝以上經營面積的業主(包含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有5227戶,承包經營面積66.78萬畝。經過近幾年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和組織化程度有較大提高,已經具備發展家庭農場的條件。因此,要提高認識,把扶持現代家庭農場作爲促進農業轉型升級,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出臺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積極營造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氛圍和輿論環境。

(二)強化基礎,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要進一步加強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市場,爲供求雙方提供法律諮詢、供求登記、信息發佈、中介協調、指導簽證、代理服務、糾紛調處等服務,爲土地流轉搭建便捷的溝通和交易平臺;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雙方的價格協調機制、利益聯結機制和糾紛調解機制,促進流轉關係穩定和連片集中;進一步完善農民社保體系,解決離土農民的後顧之憂,積極有序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三)加大扶持,不斷提高家庭農場生產力水平。要鼓勵有條件的種養大戶升級爲家庭農場;鼓勵家庭農場增加技術、資本等要素投入,提高農業集約化水平。財政要設立專項發展資金,用於家庭農場提高生產能力建設;家庭農場自產自銷的農副產品要給予農民自產自銷的稅收待遇;適宜家庭農場申報的農業項目要優先安排;要落實用地、人才引進等優惠政策,家庭農場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允許其按規定建設生產管理用房,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到家庭農場工作。開展優秀家庭農場評選並予表彰。

(四)健全服務,爲培育發展家庭農場提供堅強保障。要深化農技推廣體制改革,強化新型農業社會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新產品、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指導家庭農場應用先進適用新技術、引進優質高產新品種、種養新模式,開展標準化生產;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引領作用,幫助解決單個家庭農場幹不了、幹不好或幹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實現家庭農場與市場的無縫對接;優化金融服務,開展家庭農場信用等級評定,對信用等級高的家庭農場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並給予利率優惠,允許家庭農場以大型農用設施、流轉土地經營權等抵押貸款,創新信貸品種,簡化信貸手續,提供優質服務;支持和引導農業擔保機構優先爲家庭農場提供擔保貸款,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大農業保險範圍,增加保險險種,搞好農業保險服務,降低農業生產風險,保障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加強培訓指導,提高農場主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家庭農場經驗管理水平。

農場產業發展調研報告範文(二)

一、全縣家庭農場發展基本情況

按照有關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根據農業、林業、水務、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門的統計,我縣現有家庭農(林)場13941個,其中種植業13922個,種養結合2個,畜牧養殖場16個,水產養殖場1個。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71541人,其中家庭成員41970人,常年僱工29571人。加入或領辦農民合作組織的有20家,除了個別家庭林場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過國家政策補助外,其他均未享受過專項政策扶持補助。

現階段我縣家庭農場呈現以下特點:

1、主要以家庭林場爲主。我縣林業資源豐富,林權制度改革成效顯著,家庭林場發展迅速,家庭農場呈現以家庭林場爲主的特點,家庭林場比例佔到總數98%。

2、發展不規範。根據摸底調查,我縣家庭農(林)場數量達13941個,但由於家庭農場屬新生事物,缺乏統一認定標準和辦法,除了34個家庭林場擬註冊,其餘所有家庭農場尚無工商註冊意識,而且大部分家庭農(林)場賬務覈算不規範,未進行詳細的財務收支記錄,只算大帳,不記小賬,沒有進行成本覈算,效益分析。

3、家庭經營規模較小。目前,全縣家庭農(林)場經營總面積約52萬畝,但以小型家庭農(林)場規模爲主。其中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下的8773個,佔了總數的63%,50—100畝的`5042個,100畝—500畝的91個,500-1000畝的19個,1000畝以上的16個,規模化經營趨勢不明顯。

4、農場用地來源於土地流轉。家庭農(林)場的土地來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賃鎮村組集體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爲10至50年不等。

5、從業人員具備一定技術經驗。農場業主都是村裏懂技術、善管理的能人,個別爲村組幹部或長期從事木材經營的老闆。個別農場業主辦有一定規模的加工廠,農場主均有一定資金實力,經驗豐富,比較熟悉農業政策,能夠非常敏銳地捕捉到商機和市場前景。

二、當前家庭農場存在的問題

1、產品效益較低。農(林)場總體效益較低,總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有13907個,10-50萬元的有27個,50萬元以上的僅有7個。我縣家庭林場產品大部分屬於初級產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積無規模、有數量無效益、無特色無品牌,很難形成產業規模,導致產品市場競爭力弱,經濟效益不高。

2、經營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縣家庭農(林)場主大多是農村的種田能手、村組幹部等,他們儘管在農村中素質相對較高,具備一定經營管理水平,但就多數家庭農場經營者而言,他們與現代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對農場的經營管理大多停留在傳統經驗階段,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日趨激烈的農產品市場競爭的需要。

3、土地流轉難以形成規模。我縣屬於典型山區縣,土地細碎化情況較爲嚴重,加上農民的惜地意識等傳統思想的影響,使得家庭農場實現規模經營的最大難題是不能流轉到大面積連片的耕地,造成農業機械化普及率較低,土地生產效率較低。

4、融資難,投入能力不足。家庭農(林)場屬於一家一戶的小型生產,資金積累少,加之農村金融發展滯後,以及現行土地產權制度的缺陷,家庭農場大多缺乏貸款抵押,融資難;現有政策不明確,扶持力度不夠,進而制約了家庭農場規模的擴大以及集約化水平的提高。

三、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明確主體資格,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在儘快明確家庭農(林)場的概念、內涵、註冊登記等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逐步把家庭農場扶持成爲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農(林)場認定標準時,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行業的性質,進行不同標準界定,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適度範圍內。三是規範管理。在明確認定、註冊制度後,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進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確定專門機構及專(兼)職人員負責家庭農(林)場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傳力度。家庭農(林)場是農業農村發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必須加大宣傳力度,使農民羣衆真正認識什麼是家庭農場,積極主動發展這一新生事物。

2、推進產權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推進農地產權制度創新,讓農戶擁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賃權、入股權、抵押權和繼承權。二是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平臺,建立規範的土地流轉機制,實現家庭農場的適度規模經營要求;三是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貸款擔保制度和農業保險制度。

3、推進技術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農民技術培訓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現代家庭農場主和農民企業家。二是加強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連片耕地,改造中低產田,完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爲規模經營奠定基礎。三是研發方便於山地間運輸、價格低、體積小、質量輕、操作簡易、便於田間作業等特點的小型或微型農機產品,普及機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堅持企業引領,創新經營模式。大力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發展“企業+基地+家庭農(林)場”等產業組織模式,創建市場中介組織,探索建設各類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加強農副產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發展獨立經營、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農場經營形式,實現家庭農(林)場和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升家庭農(林)場的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生產。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務。家庭農(林)場作爲新興事物,必須加強扶持和引導。在財政扶持中,要完善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政策,將家庭農場納入獎補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在發展特色種養業、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土地流轉、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獎補。加強技術服務,定期下鄉開展家庭農場的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項目向家庭農場傾斜;設立信息服務機構,爲家庭農(林)場提供市場銷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