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區社會管理情況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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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着我縣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作爲全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巴川城區面積倍擴、人口激增,建設進程不斷加快,如何加強城區社會管理,促進建管並舉,良性發展,已成爲社會各界關注的重要課題。最近,縣政協法制羣團專委會組織有關方面,對巴川城區社會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

關於城區社會管理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巴川城區社會管理的現狀。

巴川城區通過近年的舊城改造和新區開發,面積由原來的3平方公里擴展到9平方公里,人口由3萬多增加到7萬多,水、電、汽、路和通信等基礎設施建成規模,居民生活環境得到改善。短短几年,城市人口容量大增,發展速度驚人。但另一方面,城區社會管理明顯滯後於城市建設進程,基本處於因陳襲舊,缺乏活力,不適應發展的狀態。

目前實施巴川城區管理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巴川鎮政府,從職責上承擔城區的各項社會管理事務;二是有關職能部門如城建、交通、工商、城管等也參與相應事務的具體管理,形成條塊分割的格局。現城區交通秩序較混亂、市場管理較差、衛生死角難除、治安防範不力、文化生活單調、市民素質不高、社區建設缺位仍然存在;另一方面一些新興的社會服務如物業管理、家政服務等又極不規範,質量低下。社區管理的近期目標、長遠規劃更是一片“空白”,總體現狀堪憂,必須認真研究解決。

二、存在問題。

從我們調查的情況分析,當前巴川城區社會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1、認識不到位。一是對城市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城市是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先進的思想文化、科學技術、經濟潮流都在城市產生而又由城市輻射。隨着信息時代、網絡時代的到來,以科技爲動力的市場經濟角逐主要依託於城市,從這一意義上講,市場經濟就是城市經濟。我縣一直是農業縣,加上城鎮建設起步較晚,城市功能發揮不明顯,使我們對城市在市場經濟的中心主體作用、輻射作用還沒有充分認識,城區社會管理沒有引起足夠重視。二是對巴川鎮的特殊性認識不足。隨着城區面積擴大,巴川鎮城區經濟、人口等均已超過農村,重心應由農村向城市轉移,然而巴川鎮的工作重心卻沒有隨之調整,在城區管理上,人力物力安排薄弱,城區工作仍沿舊例,沒有突破。三是對城區社會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城市社會管理是豐富城市內涵,強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手段。隨着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的推進,巴川城區大量城市人口由過去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農村人口又成批涌入城區,加上政府和企業一些職能的社會化轉移,城區社會流動性加劇、矛盾增多,社會服務需求增大,要求城區管理工作應隨之改革和加強。

2、管理體制不順。現行以巴川鎮政府和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條塊分割的城區社會管理體制,已不適應發展需要,制約了城區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癥結有兩方面:一是責權不統一。巴川鎮是城區行政主管機構,職責上自然是城區社會管理的主體;職能部門雖地處城區,但在職能上面對全縣、而不是直接參與巴川城區的具體管理工作。條塊分割,造成巴川鎮有責無權,想管管不了;職能部門有權無責,片面強調本部門職能和局部利益,願管的插手,不願管的甩手,結果導致政出多門,互相推諉、趨利避患、管理出現空白等現象的產生。二是力度小、效率低。條塊分割使巴川鎮在城區管理中職能弱化,統攬無力,要花不少精力協調各方面關係,常常遇到“不買賬”的情況,工作難以順利開展。

3、基層組織薄弱。巴川城區社會管理基層組織是居委會,由於多年來基本上自然發展,基礎十分薄弱。一是居委會管理缺乏力度。居委會轄區內部門、單位等沒有歸屬社區管理體系,不明確在社區內的成員角色和應盡職責,居委會工作是“單練”,缺乏力度,難有成效。二是職責不明確。居委會的工作基本上由鎮街管辦安排,行政色彩較濃,看似城區工作樣樣參與,實際上無職無權,樣樣管不了。三是人員老化、力量不足。現有12個居委會共有幹部32人,平均年齡45.5歲,50歲以上的佔41%;文化程度小學2人,初中 20人、高中以上10人,處於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綜合素質不高的'狀況。這支隊伍從質和量上都很難適應新形勢下城區社會管理工作的需要。此外各居委會普遍存在活動場地匱乏,工作經費困難,幹部待遇太低等基礎條件嚴重不足的問題,也影響了居委會作用的發揮。

三、幾點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提高認識,加強對城區社會管理工作的領導。當前,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市場經濟城市化的發展趨勢,城市在經濟發展中的主體地位日益凸顯。面對這種情況,要充分認識加強巴川城區管理在促進我縣市場經濟建立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巴川鎮政府工作重心由農村向城區轉移,加大城區工作力度,強化城市社會管理。

2、理順管理體制,明確職責,強化巴川鎮政府對城區社會管理的主體地位。打破條塊分割、多元管理格局,建立以塊爲主、條塊結合的一元管理體制,強化巴川鎮管理主體地位。要結合機構改革、職能轉變,採取措施促使職能部門還政於鎮、還權於鎮(城市建設,市場、環衛、物業、勞動、計劃生育、殯葬、鄉鎮企業管理、統計工作等),保障管理主體的施政效力。職能部門要,放小抓大,對城區社會管理微觀事務放手,強化縣域內的宏觀調控。通過理順體制,建立責權統一,配合協調,動作高效的城區社會管理體系。

3、加強居委會建設、夯實城區社會管理基礎。一是調整居委會設置。按照有利於社區管理、方便生活、資源利用和工作效率提高的原則,適當調整和設置居民委員會,同時下設若干小區,建立起新的社區自治管理體系和工作網絡,有效發揮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二是加強隊伍建設,對現有居委會幹部制度進行改革、在機關機構改革中的分流人員、巴川鎮現有幹部選拔或社會公開招聘充實力量,建立一支年輕化、知識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三是改善工作條件。採取措施,拓寬各項服務,增加經濟來源,切實解決活動場所困難、工作經費短缺、幹部待遇低下等具體問題,逐步改善居委會工作的基礎條件,保證工作正常運轉。四是街道居委會有參與轄區內的社會、經濟以及其它方面的規劃、驗收、評比、推薦的權力和責任,增強居委會對轄區內事務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