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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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檔案,在各個朝代有着不同的稱謂。商代稱爲“冊”,周代叫作“中”,秦漢稱作“典籍”,漢魏以後謂之“文書”、“文案”、“案牘”、“案卷”、“簿書”,清代以後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辦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辦事指南

一、人事檔案轉出

1、流動人員在市直國有單位就業的,憑單位出具的調檔函、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並填寫《人事檔案轉遞申請表》辦理轉檔手續。

2、流動人員跨市就業須轉檔的,憑當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或具有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調檔函、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並填寫《人事檔案轉遞申請表》辦理轉檔手續。直接轉檔到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入職手續(考錄文件、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參保憑證等),人事檔案通過郵政機要轉遞。

3、流動人員黨組織關係掛靠我處的,須同時將組織關係轉出。

4、《人事檔案轉遞申請表》可在汕頭人才網下載或到檔案中心窗口領取。

二、畢業生檔案查詢

畢業生(非師範生)檔案由學校轉送到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再由市檔案中心根據畢業生戶籍所在地分發到各區(縣)人事檔案保管部門。畢業生可登陸汕頭人才網()或通過電話與市、區(縣)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聯繫查詢檔案去向。師範生檔案去向請諮詢市教育局。

畢業生應重視檔案的轉遞情況,如畢業當年10月份後本人檔案仍未到達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應與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檔案室老師聯繫,及時將檔案轉回接收地人社部門。

三、畢業生檔案籤領

被我市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錄(聘)用並且檔案在市檔案中心管理的,由所在單位管檔人員憑調檔函、身份證(或社保卡)和畢業生入職手續到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籤領。

爲節省辦理時間,批量領檔的單位可填報《畢業生檔案籤領登記表》併發送到檔案中心電子郵箱。

四、人事檔案託管

1、在我市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離職的流動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和離職證明(辭職離職批覆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申辦。

2、被我市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聘用的流動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和入職手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繳交社保證明)申辦。

3、經審覈擬受理的,填寫《人事檔案託管申請表》,領取調檔函。

4、檔案中心審覈檔案,出具《人事檔案託管回執》。

注:在區(縣)級單位就業的,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區(縣)人社部門申請。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辦理地點:汕頭市海濱路13號209室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88563309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