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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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特徵就是短期內賺取差價。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的方法,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2017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覈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企業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覈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持有、出售等業務。

一般情況下,買股票用“其他貨幣資金”賬戶,買債券用“銀行存款”賬戶。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投資收益”都是損益類科目,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爲其初始入賬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

企業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收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收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爲應收項目,不構成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作爲投資收益進行會計處理。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諮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

企業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做會計分錄爲: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2.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餘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1)股價或債券價格上漲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股價或債券價格下跌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將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餘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爲當期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若持有期間爲盈利,則會計處理爲: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疑難問題解答】

如何區分“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解答:稅收保全措施與強制執行措施的主要區別如下:

(1)兩者適用對象不同。稅收保全措施僅適用於納稅義務人;而強制執行措施不僅適用於納稅義務人,而且還適用於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

(2)兩種措施的實施時間不同。稅收保全措施是在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之前實施;而強制執行措施只能在責令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納稅擔保人限期繳納和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屆滿後實施。

(3)兩者明確的金額界定不同。稅收保全措施僅以“應納稅款”金額爲依據;而強制執行措施可以以“應納稅款和滯納金”金額爲依據。

(4)兩者採取的方式不同。稅收保全措施採取的是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凍結金額相當於稅款的存款或依法扣押、查封價值相當於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是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或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商品、貨物及其他財產所得抵繳稅款。

(5)兩者對納稅人的財產處分權造成的後果不同。稅收保全措施只是對納稅義務人財產處分權的一種限制,並未剝奪其財產所有權;而強制執行措施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直接導致當事人財產所有權發生變更。

(6)兩者稅款入庫的方式不同。稅收保全措施最終達到的是限定納稅義務人限期入庫應納稅款;而強制執行措施可以使應納稅款、滯納金直接入庫。

【易錯易混辨析】

可供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解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爲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爲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當分類爲交易性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爲此類。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一)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裏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爲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爲初始入賬金額。

(二)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爲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爲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範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爲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這主要是因爲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爲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爲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準備。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準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爲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爲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爲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歷年考題剖析】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一定期限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這一定期限是( )。(經濟法基礎-單選題-2011年)

A.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

B.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30日內

C.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60日內

D.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80日內

答案:A

解析:本題考覈賬簿和憑證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點評:題目主要考查的是賬簿和憑證管理期限的規定。

【答疑精華】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收益和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不是一個意思嗎?(初級會計實務)

解答:不是一個意思,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收益指的是出售時點影響損益類科目的淨額,包括影響投資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金額之和。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指的是處置時點記入投資收益科目的合計,只考慮處置時點影響投資收益這一個科目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