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是如何計算的呢?
計稅方法基本上與“三稅”一致,其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我國爲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個稅種。它是1984年工商稅制全面改革中設置的一個新稅種。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我國爲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而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個稅種。城市維護建設稅是1984年工商稅制全面改革中設置的一個新稅種。1985 年2月8日,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從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稅制改革時,保留了該稅種,作了一些調整,並準備適時進一步擴大徵收範圍和改變計徵辦法。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爲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第五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徵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計稅方法基本上與“三稅”一致,其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
城建稅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爲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爲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爲1%。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
1.城建稅(全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稅額。
(1)稅率:
市區的適用稅率爲7%。
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爲5%。
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爲1%。
(2)計算公式
應納城建稅稅額=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適用稅率
2.教育費附加
(1)稅率 3%
(2)計算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3%
3.另外,同時還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費
(1)稅率 2%
(2)計算公式
應納地方教育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