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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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開始咯。下面隨本站小編來了解一下彙算清繳的相關政策:

2015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申報徵收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2015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告》(2016年第4號)有關規定,爲做好2015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彙算清繳範圍

凡屬深圳市地方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徵管範圍,按查賬徵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的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當辦理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實行覈定定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彙算清繳。

二、彙算清繳時間

納稅人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即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彙算清繳。

三、彙算清繳內容

(一)納稅人應該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

(二)納稅人需向稅務機關審批、審覈或備案的事項,應按照辦稅指南規定的程序、時限和要求,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前及時辦理。

納稅人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應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條件,並按照《關於發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向稅務機關履行備案手續,妥善保管留存備查資料。

納稅人發生資產損失的,應按《關於發佈<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稅務機關申報,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四、納稅申報方式和流程

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及彙算清繳實行網上申報方式。

查賬徵收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版)》(國稅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

覈定應稅所得率徵收納稅人適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國稅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

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在深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適用《企業所得稅分支機構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企業所得稅彙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同時,通過門戶網站“財務會計報表申報模塊”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各主管稅務機關在辦稅大廳設立了“自助報稅服務區”,提供給納稅人進行“自助式”申報。

五、彙算清繳資料

2015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試行彙算清繳資料留存備報方式,即相關彙算清繳資料由納稅人自行保存,在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時才需報送。包括:(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二)財務報表;(三)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四)備案事項相關資料;(五)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徵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六)其他按照稅收政策規定需要在彙算清繳期間報送的資料。

納稅人採用上門申報方式的,仍按規定報送上述一至三項資料。

六、彙算清繳鑑證報告

爲了提高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準確率,規範徵納行爲,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在2015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中,繼續積極倡導納稅人委託有鑑證資質的稅務師事務所進行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涉稅鑑證業務。

七、違章處理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彙算清繳,或者未按規定保存或報送本通告第五條所列資料的,按照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