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店營業執照辦理條件
1、經營者爲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
2、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3、有必要的.資金;
4、有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和生產經營條件。
鞋店營業執照辦理需提交申請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組成形式是個人經營的,以經營者本人爲申請人;家庭經營的,以家庭成員中主持經營者爲申請人。
2、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屬於家庭經營的,還應提交其他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申請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的應當由登記機關覈對,並由申請人簽字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3、《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未經名稱預先登記的不提交);
4、經營場所證明(流動經營的不提交);
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以上
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提交其他產權證明。
5、委託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