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中級會計師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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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於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6]2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 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6年山西中級會計師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爲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高級資格: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我省人社廳規定的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相關條件。

(二)報名方式

我省今年繼續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中級資格後審,高級資格前審。

二、考試科目

1.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爲《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2.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爲《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省合格標準人員,由省財政廳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省線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方式

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採用紙筆方式。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於9月10-11日舉行;高級資格考試於9月11日舉行(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爲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爲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爲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爲3.5小時。

六、考務日程

(一)中級資格

1.2016年4月10前,完成全省2016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報名網址爲“山西省財政廳門戶網”)或“會計之星”網站()。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爲3月10日至4月10日。報名結束後,省會計服務中心負責向省考辦報送考試報名情況。

2.2016年8月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2)。

3.2016年8月1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向社會公佈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准考證網上打印時間。

4.2016年9月10日-11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紙筆考試。

5.2016年10月1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組織完成我省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將評卷數據(光盤)、評卷工作書面報告和省人社部門檢查驗收意見一併報全國會計考辦(分送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6.2016年10月25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在“會計之星”網站公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諮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佈後,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應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7.2016年11月30日前,省會計服務中心完成考試試卷等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並向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評價中心和省考辦報送2016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二)高級資格

1.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6年度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報名網站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之星”網站(),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爲3月15日至31日。

2.2016年3月21日至31日,完成全省2016年度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工作。

報名確認方式:網上報名後,考生在規定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財政廳進行網上報名信息的審覈確認。

(1)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學歷證書(初始學歷至最高學歷)原件和複印件;

(4)會計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5)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2016年4月5日前,完成全省2016年度高級資格考試繳費工作。繳費系統開通時間爲3月21日—4月5日。

4.2016年4月18日至22日,考生領取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收費收據。

5.2016年8月5日前,省財政廳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2)。

  6.2016年8月15日前,省財政廳向社會公佈高級資格考試准考證網上打印時間。

7.2016年9月11日,組織高級會計資格紙筆考試。

8.2016年10月25日前,省財政廳在“會計之星”網站公佈高級資格考試成績、諮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佈後,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應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七、其他要求

1.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2.考試前一週,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佈考試值班電話,並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考辦。省會計服務中心負責向全國考辦上報我省值班信息。

3.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在各級別考試前5日,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場檢查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並做好防範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4.達到高級會計師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此外,我省將根據工作實際,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範圍內,確定我省2016年度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簡稱“省標準”),並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省標準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