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統計師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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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師,國家統計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和 考務工作,考試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人事司。國家統計局設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編寫暨命題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的.編寫和命題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統計局人事司負責。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北京地區考試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工作。考試日期及時間統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按照《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文件有關規定,從1995年起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

2016年統計師考試科目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兩個級別,其代碼分別是“1”和“2”。中級資格考試分甲、乙兩種。甲種考試爲統計師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考試合格者,獲得統計師資格。乙種考試爲統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不具備甲種考試規定學歷的人員,必須取得乙種考試合格證書後,再參加甲種考試科目中《統計工作實務》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得統計師資格。

2016年統計師考試考試科目暫未公佈,參考2015年統計師考試科目信息:

一、考試科目:

初級統計師考試科目分爲兩科,分別是:《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和《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統計師考試科目分爲兩科,分別是:《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和《統計工作實務》。

二、考試教材:

統計師考試教材分爲兩冊,一冊爲《統計業務知識》,另一冊爲《統計相關知識》。

初級統計師考試只需要購買《統計業務知識》一本教材即可,中級統計師考試則需要購買《統計業務知識》和《統計相關知識》兩本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