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音樂教學評價背後存在的的價值衝突與思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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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評價的概述

專業音樂教學評價背後存在的的價值衝突與思考論文

教學評價即對教育事實的價值判斷活動,具體說來它是根據一定的方法、途徑、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對課程與教學整個過程的價值判斷,包括課程的設計開發、課程與教學實施過程、結果等一系列的活動。教學評價是教育教育能夠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對課程與教學的過程具有導向作用,對學生的學習行爲具有激勵作用。教學評價是一種價值判斷活動,在任何評價活動中,存在的現象促使價值的匱乏,而是多重價值的博弈。

關於教學評價,在所有的學科領域裏,沒有哪一門學科能像音樂藝術這樣備受爭議。音樂專業作爲一門特殊的學科專業,其內在的學科特性爲教學評價帶來的諸多難題。不同的學生演唱或演奏一個音樂作品,評價主體可以對其作出截然不同的評價;同樣,當今社會是一個娛樂時代,各種選秀節目層出不窮,面對同一選手的才藝表演,不同的評委給出的評價大相捷徑,面對選手門的才藝表演,有的評委甚至爲了分清誰“優”,誰“劣”,爭的面紅耳赤。這主要是由於關於藝術,沒有一個統一的、客觀的、可以量化的評價指標,實質上這些爭論的背後就是各種教學評價價值觀的衝突。

二、音樂專業教學評價價值衝突之表現

(一)評價指標上“技術性”與“情感性”的衝突

音樂專業是一門技術性與情感性兼具的學科。首先音樂爲技術性,學習音樂被社會默認爲就是習得一門音樂技藝。音樂學科教育教學具有強的技術性,我國高校的音樂專業的教育教學的課程設置,總體上可以分爲樂器、聲樂、舞蹈等術科和理論課程,並且術科在高校音樂教育教學實踐領域受到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理論課程。當前,我國音樂專業的教育教學重視學生知識與技能的掌握,輕視音樂教學的人文淘養性,音樂教育教學實踐的“技術性越來越強,”一個的音樂專業技術強的大學畢業生往往被認爲是一個學業優秀,因此音樂專業的學生,特別是主修樂器和舞蹈的學生,在大學四年的時間裏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練習聲樂、器樂、舞蹈等表演技藝。

音樂是人類表達人類情感的藝術。音樂的節奏、旋律、和聲,集中表現着人類生命進程的深層結構。音樂哲學家認爲,人類生命具有某些真實的、複雜的、隱匿的生命感受,它們相互交織、毫無規律地流動,時而舒緩、時而激烈、時而快,時而慢,這些真實的生命感受是語言難以表達的,而音樂這種特殊的藝術形式可以勝任,固音樂是一種飽含人類情感的符號手段。音樂藝術作爲傳遞人情感的載體已無可爭議,在音樂的教育教學實踐中,在演繹一首音樂作品時,音樂的情感性如何體現?或者說情感性怎樣纔算是適切的體現?音樂作品演繹的情感是否恰切?怎麼評價?

音樂專業的技術性與情感性爲音樂教育實踐的教學評價帶來的諸多難題,也正是藝術這兩對看似矛盾的內在特性,讓音樂教學評價在主觀與客觀的價值原則上難以得到一個統一的標準,強調音樂技術性的`一方認爲在音樂教育實踐中,學生的演奏或演唱技巧是音樂教學評價中的重要性,而強調音樂情感性的另一方認爲,學生的表現力、發展潛質在音樂評價中的重要性。音樂專業的專業性質,造成了音樂教育教學實踐領域裏教學評價指標“技術”與“情感”的衝突。

(二)評級功能上“工具性”與“發展性”的衝突

音樂教學評價的工具性功能主要是評價的管理功能,是指教學評價,爲了評價對象順利地完成教學目標所具有的約束力和管理效能。在教學評價的過程中,對評價對象進行全面的檢測、蒐集一系列的數據,以對評價對象的態度、行爲作出目標達成度的判斷,進行表揚、批評等評價。例如,在各個高校的教育教學實踐領域,高校教師爲了更好地管理學生的課堂出勤率,採用“平時成績”考覈,即教師不定時地在課堂上點名,滿勤的學生在學科期末考試或考覈中加分,而課堂出勤率有缺的學生在學科期末的考試或考評中給予一定的扣分,以此來評價學生學習狀況。許多學院教育管理上也善於使用類似的教學管理評價手段,關於教師的績效考覈中,在每週的例會上出勤率滿的教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缺席的教職工給予一定的懲罰。教學評價機制對於約束評價對象有着一定的效力,當前,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充分運用評價的這一功能對學生和老師進行管理,此是,教學評價功能的“工具性”體現。

音樂專業的教育實踐中教學評價一定要以“發展”的理念來導向教學評價。以“發展”理念爲導向的教學評價是音樂藝術學科本質特徵的訴求,是音樂教育迴歸其作爲一門“陶冶情操”藝術學科之初衷的訴求。音樂專業是一門人文學科,音樂專業教育是人文薰陶,在音樂專業的教育實踐下,學生將會得到情感、想象、精神等全面的發展。音樂教育實踐的教學評價應凸顯其發展性的理念,關注學生情感、精神、想象等隱性的心理質素的發展;教學評價應衝分發揮對學生的激勵作用,加強課程與教學評價對學生學習動力的激勵,正確的評價使學生及時瞭解自己的血液成就,感受自己努力後收穫成功的喜悅,這種成就感,喜悅感成爲激勵學生再次努力的不竭動力。

音樂專業教學評價的管理、選拔等“工具性”功能,輕人的“發展”功能,音樂教學常常忽視教學評價對於人的發展價值的揭示與彰化。

(三)評價追求上“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衝突

音樂教育教學評價在價值追求上表現出“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衝突。音樂教育彰化“育人”的教育終極價值目的,由於這個終極目的的隱匿性和潛在性,使得音樂教育實踐的教學評價不斷受到社會短期利益的排拒。以育人爲終極價值目的在當前職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社會背景下往往顯得蒼白無力。教學不注重學生的精神的豐富、意志的發展、正確價值觀的形成,不注重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成長,往往關注顯性的、短期的成果;音樂教育教學急功近利、追求名利,不注重學生長期的發展。學生爲了將來能在社會求職順利,過度追求音樂技藝的習得,不注重全面發展。音樂教學評價“育人”的終極價值被忽視,受社會及時利益驅使,高校音樂專業教育越來越走向職業技術教育的價值取向,越來越強調單一的“知識與技能”的獲得。

三、音樂教育教學價值衝突的反思

音樂教育實踐領域裏教學價值衝突是當今我國教育系統實踐領域的一個縮影,這種價值衝突在高校教學系統裏廣泛存在。音樂教學價值衝突是指發展與質量,效率與公平之間的博弈,這種博弈在教育教學實踐領域將長期存在,過渡的探討價值衝突與矛盾是不現實的,我們需要以一種理性的、積極的態度去尋找有效的解決方案。

重塑音樂教育教學評價的服務於“人的發展”終極價值追求,是解決當前音樂教學實踐領域多種價值衝突的根本出路。教學評價有其內在的人文性,教學評價必須指向人的發展,體現必要的人文關懷,這是教學評價安身立命的根基,教學評價若不以人的發展爲旨歸,評價的其它功能將隨之消解。堅持教學“育人”的終極價值取向,融合當前評價理念,採取教學評價多元價值協調原則是解決音樂專業教學評價價值衝突的有效途徑。在音樂教學評價功能上,堅持以育人的價值功能爲本,其他管理、協調等工具性功能爲輔,在評價指標上,採取音樂的“技術性”與“情感性”融合的評價態度;評價內容上,既關注顯性教學成果,又不忽視隱性的教學成果,即既關注學生音樂知識與技能等顯性學習成果的獲得,又關注學生情感、精神、想價值觀等隱性心理質素的發展;在價值追求上,音樂教學評價,既要秉持育人的終極價值,又要適當兼顧社會短期的價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