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經濟形態下產權主體博弈及其財務報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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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實質上是出資者、債權人、經理人員、僱員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締結的契約的集合體,契約各方部向企業投入了1定的要素,或是財務資源,或是知識資源,或是2者兼而有之。按照誰貢獻準收益的原則,契約各方都是獨立、平等的產權主體。因此契約當事人就向權利從未來的交易活動中獲取自己的產權權益。但契約簽訂前各契約當事人理論上的獨立平等地位。只能說明他們日後有平等參與企業控制權和剩餘分配權博弈的機會,要把這種平等由可能性轉化爲現實性,則要取決於各利益當事人依據自身實力、日後在企業中的地位等因素進行博弈的結果。企業的財務報表形式正體現了企業各產權主體的最終博弈結果。

兩種經濟形態下產權主體博弈及其財務報表形式

1、的產權主體博弈及其財務報表

工業經濟時代的生產要素主要是土地、勞動、資本(財務資本),知識資源處於次要地位。企業的各利益當事人投入企業的資源分別爲:出資者投入財務資源和部分人力資源、債權人投入財務資源,僱員投入體力勞動和知識資源,管理人員則投入知識資源,其他利益當事人也投入相應的資源。但工業經濟時代,知識資源對企業財富的創造、經濟的及貢獻的作用不太明顯,起主導作用的是財務資源。更主要的是,在工業經濟時代,知識資源所有者擁有的知識資源有限,不1定有合適的方式顯示自己的實力。而財務資源所有者則可以用大量的物質財富來顯示自己的實力,這就使得財務資源所有者在企業的權利博弈中處於有利的地位。由於契約各方實力明顯懸殊,博養的結果必然是“財務資本至上”,“資本僱傭勞動”,僱員、經理人員的部分權益被財務資源所有者剝奪。另外,同是財務資源提供者的出資人與債權人之間也存在1個博弈。儘管雙方提供的均爲財務資源,都能爲企業創造增量價值,但債權人讓渡的僅僅是財務資源有限期的使用權。所以在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博弈中,股東仍是贏家,最終成爲企業的真正所有者。從現行理論和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或“業主權益”這1稱呼就可以明顯看出股東的惟我獨尊形象。會計理論中,與此背景相適應的典型的所有者權益理論是“業主權理論”。

業主權理論認爲:資產是所有者所擁有的權利,而負債則是所有者所承擔的義務,資產減去負債便是所有者權益。該理論的會計方程式爲:資產-負債=業主權益。在這1等式中,除出資者、債權人外,僱員、經理人員及其他利益當事人的權益被完全忽略,得不到絲毫反映。該理論還將僱員、經理人員、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所取得的收益,如工資、獎金、利息等都作爲費用處理。業主權理論主要適用於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在這些企業中,由於業主既是企業財務資源的提供者,也是管理者,直接管理或參與管理企業,向企業提供部分人力資源,與僱員、經理人員、債權人等相比實力明顯處於優勢,所以,企業的控制權、剩餘分配權最終必然被業主所有。以業主權理論爲基礎,企業的資產負債表相應地就根據“資產-負債=業主權益”這1等式來編制,通常採用報告式,反映1定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則採用損益表。但在現行會計實務中,資產負債表編制依據的是實體理論,根據“資產=負債10所有者權益”這1等式採用賬戶式編制,在形式上將債權人和股東置於同等的地位。儘管它與業主權理論有所不同,但所突出的仍是財務資源所有者的權益。

這兩張表的共同特徵是:與工業經濟時代的產權主體博弈結果1致。資產負債表無論是以“資產1負債=業主權益”爲基礎進行編制,還是以“資產=負債10所有者權益”進行編制,都體現了“財務資本至上”和“資本僱傭勞動”的關係。在這兩種形式的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作爲知識資源之1的無形資產在企業總資產中所佔比例極小,很多無形資產得不到客觀反映,而知識資源的`另1部分1人力資源,則1直遊離於資產負債表外,還未被納入現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同樣是作爲契約方的經理人員、僱員等的權益在這兩張報表中絲毫得不到體現。再看損益表,它是完全爲股東服務的,的最終指標就是反映股東權益的淨利潤,而將利息、工資等其他利益當事人的收益都混在有關費用中反映。

由上可知,現行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是由工業經濟時代的各產權主體-契約當事人,憑藉各自實力最終博弈的結果。它完全是從博弈的贏家-出資人的角度去編制的。

2、知識經濟時代各產權主體的博弈及其財務報表

知識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後出現的1種嶄新的經濟形態。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1996年對它的解釋: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經濟。與傳統的農業經濟、工業經濟相比,知識經濟具有如下明顯的特徵:1、知識資源是知識經濟發展的核心要素,經濟發展具有可持續性;2、高產業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主導產業,蘊含着豐富知識資源的知識產品是知識經濟社會的主導產品;3、知識經濟是1種知識分配型經濟,知識資源作爲核心生產要素和價值決定因素是分配的主要依據。,西方發達國家正逐步從工業經濟向知識經濟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