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失範”與“失語”的中國美學和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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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學和文論在20世紀的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不外乎兩個:一個是“失範”,一個是“失語”。

走出“失範”與“失語”的中國美學和文論

在與西方文化的接觸中,人們發現,傳統意義上的西方美學和文論是“自上而下”的,它既有嚴格的學術範疇,又有嚴密的論證手段,還有嚴整的理論體系。就拿亞里斯多德的《詩學》和黑格爾的《美學》來說吧,它們一開始就要對“悲劇”和“美”這樣的範疇下一個定義,然後再一步步地推演開來、論證下去。而現代意義上的西方美學和文論,又常常藉助於統計學和心理學的方法,走“自下而上”的道路,先要找到具體的審美經驗和藝術作品,然後進行實證的考察和試驗的分析,以建構“科學” 的學術命題。在這裏,無論是前者的演繹,還是後者的歸納,都有其自身的“規範”。而中國古代的美學思想和文論學說則認爲“道可道,非常道”和“詩無達詁 ”,既不想對“美”和“詩”這類基本範疇進行界定,也不曾對審美經驗和藝術實踐進行實證分析,而只是喜歡用“幽眇以爲理,想像以爲事,徜恍以爲情”的“以詩論詩”的方法進行描摹和闡釋,因而是沒有規範的。

當我們發現了中國古代美學思想和文論主張“失範”的缺陷之後,便力圖在西方美學和文論的引導下建立自己的規範,其方法無外乎兩種。一種是將西方美學和文論的範疇原封不動地移植過來,然後再加以改造;一種是對中國古代美學思想和文論範疇進行梳理,使其能夠被納入西方學術的體系。然而,正當這種努力獲得部分的成功之後,人們卻突然發現,中國的美學和文論學者已經不會、或至少不會在原來的意義上使用自己民族的語言,而只會鸚鵡學舌地操練着西方的術語了。換言之,當我們剛剛解決了“失範”的問題之後,“失語”的問題卻又不期而遇地冒了出來。而這一問題絕不僅僅是一種民族自尊心的傷害,更重要的是那種外來的、或藉助外來方式改造過的術語並不足以解釋我們民族自身的審美經驗和藝術問題。於是,美學也好,文論也罷,最後只成爲同行學者討論的話題,對具體的審美活動和藝術實踐並無助益。

這樣一來,中國美學和文論的發展便陷入了一種進退維谷的境地:如果我們繼續沿襲中國古代美學思想和文論主張的言說方式,中國美學和文論將永遠處於“前科學”的經驗形態;如果我們繼續學習西方人體系化、科學化的研究方法,中國美學和文論將與我們民族自身的審美實踐和藝術活動漸行漸遠,直至分離。對於如此重要而又重大的問題,學術界自然有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這裏想要指出的是,我們是否可以換一個思路,在確立中國美學和文論的發展方向之前,先來看看西方美學和文論是否也存在着同樣的問題。

在我看來,無論是西方美學還是西方文論,都存在着無法克服的內在危機,而且這些危機均與符號的誤用有關。具體說來,西方美學的誤區是用經驗的“能指”來指稱超驗的“所指”而造成的。這個理論上的“ 陷阱”在蘇格拉底區分“美的事物”與“美本身”的時候就已經挖好了:“美的事物”是經驗對象,是可以用語言宋描摹的;“美本身”卻不是一個經驗對象,因而無法用語言來描摹。所以,當人們用“精緻的陶罐”或“美麗的女子”來形容“美本身”的時候,便必然會犯下用經驗的“能指”來指稱超驗的“所指”的錯誤,從而受到蘇格拉底的譏諷。當然了,人們也可以換一種方式,即用超驗的“能指”來指稱超驗的“所指”。就像柏拉圖那樣,用“理念”來指稱“美本身”。但是,“ 理念”和“美本身”一樣,都是一種看不見摸不着的超驗對象,因而這樣的結論是既不能證僞也無法證實的。所以,柏拉圖之後,普洛提諾還會提出美不是理念,而是“太一”的學說。這樣一來,美學領域也便成爲一個衆說紛紜、莫衷一是的場所,這正是後來的'分析哲學家所要着力批判的。如果說,西方美學的誤區是用經驗的“能指”來指稱超驗的“所指”,那麼西方文論的誤區是用推論性的“能指”來指稱表現性的“所指”。在卡西爾符號學的基礎上,蘇珊·朗格進一步將人類常用的符號分爲“推論性符號”和“表現性符號”兩大類:前者是人們常用的語言,後者則是與語言並列的藝術。在她看來,語言儘管是人類最重要的符號系統,但卻不是唯一的,更不是萬能的。在人類需要表達的範圍內,還存在着一些用語言所無法表達而又非要表達不可的內容,這便是藝術之所以存在的意義。而西方美學家的誤區就在於過分相信推論性符號的作用,他們之所以要將文藝理論納入體系化和科學化的軌道,就是相信文學藝術的內涵是可以通過邏輯的範疇和科學的命題來加以表述的。事實上,我們可以用邏輯的符號來表述藝術作品的社會功能,但卻無法表述它的美學奧祕;我們可以用科學的方法來檢驗文學作品的社會效果,但卻無法分析它的藝術體驗。這樣一來,使用“推論性符號”的文藝理論又如何跨越到“表現性符號”的領域去分析和研究文學和藝術問題呢?

換一個角度,我們從研究對象的特殊性質中也可以看出:由於審美對象和藝術作品不是一個抽象的觀念符號,因而它就不可能運用邏輯演繹的方法“自上而下 ”地加以解決;由於審美對象和藝術作品不是一個單純的物理實事,因而它就不可能運用經驗歸納的方法“自下而上”地加以解決。“自上而下”的邏輯演繹和“自下而上”的經驗歸納雖然可以使西方的美學和文論具有了所謂的“理論形態”和“科學形態”,但卻無法解決它們所要真正解決的實質問題。這種分析不得不引起我們更進一步的思考:美學和文論究竟是一種普世的科學呢?還是一種具有地理和歷史語境閾限的文化描述?如果它們是一種普世的科學,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去尋找和澄清那些在西方人的審美活動和藝術實踐中並不具有普遍意義的概念(如“風骨”、“意境”之類),甚至沒有必要建立所謂的中國美學和中國文論;如果說它們只是一種文化描述,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將東方傳統的美學和文論概念納入西方式的邏輯或科學系統,去建構什麼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