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課標下音樂教學思考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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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新課標下中學音樂教育存在的問題,進而從與中學音樂教育密切相關的高師音樂教育提出改革的建議,以尋求可能的應對策略。

有關新課標下音樂教學思考的論文

關鍵詞:中學音樂教學;思考

本文基於筆者帶學生實習的經驗,對當前的中學音樂教育問題作一再度審視,並據此從與中學音樂教育直接相關的高師音樂教育提出一些改革建議,以尋求可能的應對策略。

一、新課標下的中學音樂教育存在問題

1.不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仍然對音樂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夠

由於仍然受應試教育的影響,音樂課被視爲“副科”的印記絲毫沒有減弱,一些鄉鎮學校的領導仍然把音樂同美術、體育一起稱爲“小三門”,打入冷宮,課表上的課往往是做樣子的,有領導來檢查時才上。稍好一點的學校,音樂課程也開,但擠佔現象嚴重。

2.相當一部分音樂教師的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不高,教師資源匱乏

“我國初中音樂教師學歷合格率爲56%”,多數音樂教師教學過程缺乏創新性,上課死板,不夠靈活,僅僅侷限於書面的那點知識,沒有發散、沒有擴散。有許多學校沒有專職音樂教師。同時由於中學對音樂課的重視程度不夠、音樂教師待遇不好,而不願意去做一位中學教師,這使得中學音樂教師人才匱乏。

3.“一專多能式”綜合型音樂教師缺乏

相關問卷調查顯示,大多數學生希望老師在課堂上能唱歌、感情處理得好;能彈一手好鋼琴,還能會一兩件其他樂器,能伴奏好,能自彈自唱,能指揮學生處理好歌曲,希望老師能爲學生編排簡單舞蹈。事實上,現在的音樂老師是不能滿足學生這些要求的,“一專多能式”綜合型音樂教師非常缺乏。

4.教學方法和模式的不科學性

在教學過程中忽視了學生的主體地位“,填鴨式”“、接受式”教育教學模式仍然嚴重。不能充分調動學生積極主動性和對音樂的興趣。有的教師甚至仍然以培養一兩個高考生而沾沾自喜。還有的一些教師甚至僅以能否參加地方文藝演出來衡量教師的水平。這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相去甚遠。

二、對策思考

從務實角度出發,筆者僅就與培養中學音樂師資密切相關的高師音樂教育課程設置方面談一點看法,以便從一定層面間接地去改變中學音樂教育的現狀。

一名合格的中學音樂教師應具備“能勝任中學音樂教學所必備的音樂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多項音樂專業基本技能技巧的能力”“,具備豐富的民族音樂和多元文化、學科綜合的知識和能力”“,具備終身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傳授音樂的能力”。

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開設的課程內容應包括:

1.音樂感受與欣賞方面,開設如基本樂理、中外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欣賞等課程

2.基本技能技巧,表現方面,要開設視唱練耳課程,以使學生具有較好的識讀譜和聽辨能力。另外,學生在學好鋼琴、聲樂、即興伴奏、舞蹈、指揮的同時選修兩件以上的中外管絃樂器,在鋼琴必修2年基礎上加修手風琴。同時還應加強自彈自唱這項重要技能的訓練。

3.在音樂創造方面,高師可開設諸如歌曲作法、復調、曲式、作品分析、配器等課程注

4.意音樂與相關文化、相關學科的內在和外在綜合。在中學音樂教育中,學校綜合性體現得越來越明顯,這要求高師的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必須作相應的改變,要求學生在掌握專業基本功的同時選修一些美術鑑賞、舞蹈鑑賞、戲劇戲曲鑑賞、影視文化鑑賞等課程,注意音樂與人文社會科學、歷史、社會、自然的綜合。

5.音樂教學法,“中學教材教法”、音樂教育學、音樂教學論等重要的應用課程,是作爲一名音樂教育者所必須掌握的'。在當前中學中,經常有一些音樂教師鋼琴彈得水平很高了,但教起學生來卻不知從何教起,歌唱的不錯,卻聽不出學生歌唱的毛病,聽出來了也不知道怎麼糾正一些錯誤。教師的音樂感受能力較強,但是卻只會給學生說“好,不錯”,當問起爲什麼不錯時,意外的答案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等,不能把所學的知識很好地傳授給學生,這樣的教育僅僅培養了個別的“人才”。這就要求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開設“音樂教學法”、“中學教材教法”、“鋼琴教學法”、“聲樂教學法”等等重要的應用課程。加強對這些課程的重視程度,以中學音樂教材爲內容,使學生儘早熟悉中學音樂教材,開設一些“中學音樂教學內容”的講授課。同時,應該加強教育實踐能力,課堂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組織學生進行教育實習、社會實踐、開演唱(奏)會,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比賽、演出等,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增加學生的舞臺、講臺經驗。這些都有助於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畢業生在教學工作崗位上很好地把握教材內容,從而自如地發揮自己的專長,輕鬆駕馭中學音樂教學工作。

6.現代化多媒體教學也是高師學生所必備的基本技能

現代化多媒體教學能激發和增強學生的學習興趣,有效地調動其學習主觀能動性,使課堂變得更加生動形象而有趣,教學內容的表現形式也變得多種多樣,還可以爲教學提供大量的信息資源。簡單的投影以及課件省去許多麻煩的板書,從而減輕教師和學生的負擔。

7.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對民族音樂教育、本土音樂文化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高師音樂教育應視弘揚民族音樂文化,振興民族音樂教育、增強民族意識爲己任,提高民族音樂、本土文化在高師音樂教學中的比重。儘快建立中國傳統民族音樂文化爲主體,歐洲音樂爲輔助的新的教育、教學模式。這需要在高師課程設置上做些相應的調整,開設諸如中國民族民間音樂、民族音樂欣賞、中國音樂史、民族音樂理論、民族舞蹈、民族器樂等課程。在聲樂教學中,增大中國作品的演唱曲目比例,使學生熱愛祖國民族文化,振興民族精神,着重訓練學生理解作品、演繹作品的能力,提高演唱技巧和傳授知識的技能,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能演唱一些西方音樂作品。

顯然,存在的問題不能掩蓋中國中學音樂教育所取得的成績。但是,我們確實也應該清晰地看到,在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軌這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大環境下,中學音樂教育在一些地區仍然存在的一些急需解決的基本問題。這甚至根本不是什麼理論問題。同時,在考慮高師音樂教育與中學音樂教育接規時,不能僅考慮與先進地區接規,更多的要考慮如何如農村地區音樂教育的接規問題。惟有這樣,才能使理論落到實處,政策走向基層。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

[2]王耀華《.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與高師音樂教育改革》[J].音樂研究,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