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及其法律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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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業社會責任作爲企業完成經濟職能和社會職能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受到重視。通過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分析,針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現狀的缺失,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法律規制的建議。

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及其法律規制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立法;法律規制

1 企業社會責任概述
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除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之外,所承擔的維護國家、社會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責任。主要包括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勞動者權益的維護、對資源環境的維護和治理以及促進社會福利事業和公共事業的順利實施等責任。企業作爲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是經濟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決定了企業並不是孤立生存和發展的個體,而是與周圍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緊密聯繫的有機體,因此在整個經濟活動運作的環節中都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企業作爲市場經濟運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強化社會責任的履行,對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有着重要意義。
2 企業應履行的社會責任
企業積極地履行社會責任,不僅能夠維護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的良好運行,同時也會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使企業走向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履行社會責任可以幫助企業樹立形象,建立良好的公共關係,增強知名度,從而帶來強大的競爭力。因此,充分考慮企業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和承擔能力的前提下,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包括:保證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爲廣大的消費者提供能夠放心使用的合格產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使其得到應有的福利,促進社會的穩定;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關愛弱勢羣體,支持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維護企業自身形象,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和健康運行;傳播中國傳統文化,在國際市場建立中國企業的良好形象,提高國際競爭力;保護環境,節約資源,貫徹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等。
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市場和技術給予了企業更多的機遇和挑戰,企業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應該爲社會完成的職責,也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有力武器。
3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現狀
由於許多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爲最求利益最大化,只注重眼前的經濟利益,導致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現狀缺失,主要表現爲:假冒產品充斥市場,劣質產品造成消費者財產和人身權利受損的事件頻繁發生;只顧短期利益,消費者得不到應有的售後服務和產品保障;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影響周圍羣衆的生產生活安全,不利於可持續發展事業的進行等。
基於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我們應該認清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正視企業社會責任嚴重缺失的事實,加大力度改變這一情況。
4 企業社會責任立法現狀
由於企業的最大目標是實現利益最大化,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不能使企業立刻得到物質上的回報,甚至存在短期內與企業最求營利的目標相矛盾的表象,使得企業很難積極主動的履行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需要從法律層面上加以規制。
我國《公司法》第五條中設有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的規定,但只是一帶而過,過於抽象的概念原則,很難被實際應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在《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單行法中,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法律條文都零散而模糊,尚未形成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體系,並且缺乏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公司法中所規定的企業社會責任屬於法律責任,可以依靠法律的'強制力強制履行,而一些道德層面上的社會責任,例如積極參加公益事業、在國際市場傳播中國傳統文化等,只能寄望企業自願的履行,這就需要政策和法律通過激勵來改善。
5 完善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規制
5.1 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責任體系。《公司法》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規定,僅僅是企業的法定社會責任的一部分,將《公司法》第五條的規定發展爲具體的、詳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條款,並通過與其他部門法相結合,使其在社會實踐中得以落實,具有實踐價值和效率性,是目前企業社會責任立法要解決的首要問題。首先要對現行法律體系中與企業社會責任法律規制問題有關的條文進行歸納、總結和梳理,以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目的爲指導,從立法、司法、執法等多個層面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行機制和監督機制,將散見與個法律法規中的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規則,應用社會利益和經濟利益的理論重新整合,從不同的視角全方位的建立促進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法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