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中西哲學之根本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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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入三十年了,即是總結也創新的時候了。

試論中西哲學之根本比較

“劉涌案:央視《面對面》採訪他,王志問他律師的職責是什麼,他說是最大限度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王志追問,如果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衝突怎麼辦,他回答:沒有問題,必須是這樣,如果不是這樣就不是律師。

“這句話讓很多人說我離經叛道,當時差點惹禍,後來寫進《律師法》了……這個問題在國外是1+1,在國內竟然是大逆不道……《律師法》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原來只讓談維護法律公正維護正義,現在可以說,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了。這(變化)你不琢磨不知道,1琢磨差別大了!”,他每次接受採訪都要重複1句話:律師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邪惡。現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寫入了《律師法》,6月1日起施行。“寫入《律師法》是很簡單的1句話,真正的認知還要過程。”。

   每件事物都是有本質的規律的,這就是哲學。西方國度必有其本質規律,西方律師法,也有其體現其國度的傳承。道生1,1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裏就是1個結構與順序問題。當1件事情擺出來時,解開這件事情就有主要與次要之分。主要的就是1,其後是二,爲次。1個欺壓良民的流氓,他請律師的責任是利益的責任還是社會道德整體的`責任。那個爲重爲輕。

    此1事,我總結出:1,我們已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指導思想,因爲我們立法的哲學根本已不是辯證法的矛盾學說了,而是機械的兩點論了。講究1+1了,不分主次了,只講理論了,只要有理論,理論有邏輯,就什麼都可以挑戰,什麼都可以批判。二,我們1個有着五千年的歷史傳承的民族,在打了幾次敗仗之後,已經給自己的民族革命了。我們已經不講義高於利了,我們不講君子愛財、取之道了。只要你給我錢,我就有所謂的責任了,然後我就爲責任而出賣整體社會的良心,人家給你錢,你就什麼都做了,這叫什麼呢。三,可以看見,西方文化中的責任的來源,在利益爲主的西方社會,建立了1整套基於利益至上的文化與哲學。他們不見人的主觀與心靈,在乎身體皮膚的反應哲學。

    我堅信中華文化之必爲世界歷史發展之朝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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