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擴改建工程經濟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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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況

管道擴改建工程經濟論文

因此,2007年,開展了冀-寧管道增建復管(泰安—青山)工程的預可行性研究。該工程的建設目的:一是,解決向西氣東輸管道的調氣問題;二是,爲事故保安供氣之用。根據經濟評價結果,結合上下游市場供需情況,本着節約投資的原則,確定暫緩復管工程建設,開展增壓工程可行性研究。針對這兩種不同的工程內容爲達到同樣的建設目的,根據項目特點及參數變化,選擇了不同的經濟評價方法。

2南段復管工程—類似“新設法人法”

項目將建設西北起自泰安分輸清管站、東南止於青山分輸清管站的冀-寧管道南段復管1條,沿線新建、擴建站場10座,工程投資估算爲54.5億元。建成後,整個冀-寧管道(含南段復管)輸氣規模將由原來的90億m3/a提高至113億m3/a。一般來說,改擴建項目旨在以增量帶動存量,以較小的新增投入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原則上採用“有無對比法”或“增量效益法”進行經濟評價。但是,新建的復管工程依託原管道設計運行,若獨立於冀-寧管道來單獨反算復管工程的管輸費用並無實際意義。因此,鑑於該項目承擔任務的特殊性,採用將增建復管工程納入已建冀-寧管道整體考慮,即,類似“新設法人”的評價方法。

2.1評價原則及評價方法

2.1.1評價原則

一是,按整體進行效益評價;二是,效益和費用口徑對應一致;三是,以項目能夠達到基準收益率12%爲目標,反算管輸費。

2.1.2評價方法

以已建冀-寧管道初步設計概算投資(不含安平壓氣站)及增建南段復管工程估算投資之和爲計算財務評價指標的總投資,根據相應運行成本費用,反算管輸費,量化增建南段復管工程對冀-寧管道管輸費的影響,並對項目整體進行經濟分析,得出經濟評價結論。

2.2基礎數據

已建冀-寧管道項目初設概算總投資爲77.7億元,南段復管工程估算總投資爲54.5億元,得到財務評價所依據的總投資爲132.2億元。復管工程建設期爲1年,2009年開始建設,2010年投產。整體管道運營期爲20年,管道項目基準收益率爲12%。南段復管工程建成後,冀-寧管道全線輸氣能力爲113億m3/a,根據設計輸氣能力及市場情況,輸量安排逐年遞增。

2.3成本費用估算

2.3.1作業成本

一是,燃料費。天然氣價格按1.286元/m3計算;二是,動力費。管道沿線不同電網的電價不同,按平均電價0.6元/kWh計取;三是,輸氣損耗費。輸氣損耗按輸量的.0.5%計取,損耗計算採用的天然氣價格按1.286元/m3計算;四是,人員費用。管道定員219人,泰安、邳州壓氣站另增加40人,共計259人,年均工資以每人4萬元計算,福利費按工資的14%提取;五是,折舊費。採用平均年限折舊法,折舊年限爲14年,殘值率爲0,年折舊率爲7.1%;六是,修理費。修理費按固定資產原值(不含建設期利息)的3%計取;七是,其他運營費。按1萬元/年人計取。

2.3.2管理費用

一是,攤銷費。無形資產按10年分期攤銷,遞延資產按5年分期攤銷;二是,其他管理費。按照4.32萬元/年人計取。

2.3.3財務費用

包括長期借款、流動資金和短期借款的利息淨支出。

2.3.4營業費用

按照營業收入的1%估列。

2.3.5成本和費用估算結果

經估算,年平均總成本費用122490.42萬元,單位運輸成本0.12元/m3。

2.4評價結論

經對項目進行盈利能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及不確定性分析,在項目達到設計輸量並保證所得稅後內部收益率爲12%時,冀-寧管道全線平均管輸費用爲0.297元/m3,平均管輸成本爲0.12元/m3。相比已建冀-寧管道管輸費用0.286元/m3(可研報告數據),增建復管後,全線管輸費用將增加0.011元/m3,增幅3.8%。

3南段增壓工程—“增量效益法”

在已建冀-寧管道泰安及安平2座站場增加壓縮機及配套設備設施,工程總投資爲5.3億元。南段增壓工程建成後,冀-寧管道向西氣東輸管道增加調氣能力29.50億m3/a。考慮到保安供氣屬於社會效益範疇,定性說明爲宜,因此,確立了定量分析西氣東輸新增調氣量經濟效益的研究思路,增壓方案的研究對象仍爲單一的冀-寧管道,其新增投資對應的西氣東輸調氣增量便於數值化;另外,可以獲得冀-寧輸氣管道的現行運費及相應成本。因此,以銷售天然氣爲目的,通過計算財務指標來衡量增壓工程對西氣東輸管道調氣的經濟效益,具有現實意義及可操作性。財務分析重點是做好成本計算與定性分析。

3.1評價原則及評價方法

3.1.1評價原則一是,按增量效益進行評價;二是,效益和費用口徑對應一致。

3.1.2評價方法財務評價採用“增量效益法”以及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定量分析以冀-寧管道南段進口天然氣價格爲基礎,結合具體增輸能力,計算成本費用。

3.2基礎數據

增壓工程建設期爲1年,2009年開始建設,2010年投產,整體管道運營期爲20年。根據增加設計輸氣能力及市場情況

3.3成本費用估算

3.3.1作業成本一是,燃料費。該項目燃料費是各站場運行消耗的天然氣費用及水費。泰安、邳州壓氣站天然氣價格2010年至2014年爲3.05元/m3,2015年及以後爲1.37元/m3,水價按照2.64元/t計算;二是,動力費。電價按平均電價0.582元/kWh計取;三是,輸氣損耗費。輸氣損耗按輸量的0.3%計取,採用冀-寧管道泰安站進氣價格;四是,人員費用。泰安、邳州壓氣站新增定員45人,人均工資及福利費的計算方法與復管方案相同。折舊費、修理費及其他運營費的計取方法與復管方案相同。

3.3.2管理費用一是,攤銷費,無形資產按10年分期攤銷,遞延資產按5年分期攤銷;二是,其他管理費按照4萬元/年人計取。

3.3.3財務費用包括長期借款、流動資金和短期借款的利息淨支出。

3.3.4營業費用按照營業收入的1%估列。

3.3.5總成本和費用估算結果經估算,年平均總成本費用18102.84萬元,單位成本0.07元/m3。

3.4評價結論

經過測算與分析,本項目形成的年平均總成本費用爲18102.84萬元,單位成本爲0.07元/m3。同時,增壓工程完善了天然氣骨幹管網——陝-京管道系統、西氣東輸管道,以及西氣東輸管道二線平頂山至泰安支線、山東支線和冀-寧管道的構成,解決了西氣東輸管道在青山分輸清管站之前出現事故等工況下向山東及長三角地區保安供氣問題,保障了供氣安全,具有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具有深遠的社會效益。因此,從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方面來看,項目是可行的。

4結論

以建設項目的目的與必要性爲出發點,是做好經濟評價工作的根本,任何經濟評價結論都服務於項目是否可行這個關鍵因素。因此,只有瞭解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明確項目建設的意圖,才能保證經濟評價方法的有效性。冀-寧管道改擴建工程具有向西氣東輸管道調氣、事故保安供氣、連接幾大天然氣管網的作用。根據項目不同特點及數據現狀,冀-寧管道復管工程與增壓工程分別採用了類似“新設法人法”與“增量效益法”。其中,復管工程是站在管道運行角度,評價新增投資對於整條冀-寧管道(含復管工程)管輸費的影響;而增壓工程則側重從銷售角度,分析新增投資帶來的增量運力所產生的成本費用。若項目承擔其他無法量化的功能時,應輔以定性分析,以保證經濟評價結論的完整性。根據經濟評價結果,結合上下游市場供需情況,確定將該工程由增建復管方案改爲增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