芻議技術美及設計對其表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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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超 (蘇州大學 藝術學院,江蘇 蘇州 232001)

芻議技術美及設計對其表現的要求

摘要:技術美是自然科學在機械化大生產下與美的規律緊密聯繫的產物,與傳統手工技術之美有質的區別。只有對功能、形式和工藝材料等要素方面進行一系列規定其自身特點才能被表現出來。
關鍵詞:技術美 設計 功能 形式 工藝材料

設計是一種藝術質的造物活動,其本質是“按照美的規律爲人造物”⑴。這就決定了對設計的研究不能脫離審美的範疇。雖然“美”並不是設計的唯一屬性和最終目的,但就設計成果而言,美的因素卻成爲考察其優劣程度的標準之一。隨着工業化程度的不斷加深以及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設計對美的需求也越來越複雜,究其根本,乃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需求使然。根據李硯祖先生的觀點,一般情況下,設計中所體現的美可被分爲三種:功能之美,科學之美和技術之美。而本文試圖就技術美的一般特點,探討一下在設計中對錶現技術美所提出的要求。

一. 技術之美

直到近代,人類才產生了真正意義上的自然科學,自然科學在大機器生產中的應用就成了這裏所特指的“技術”,它有別於傳統意義上的手工技術。所以“技術美”則主要指機械工業技術產生的“美”。手工技術產生的美多存在於造型藝術的領域,其表現特徵常常以個人的情趣貫穿始終,經驗和感性因素起決定作用,美的發生經歷了製作過程及使用(或欣賞)過程兩個階段,藝術性與功利性相比則顯得更爲重要。“在諸如陶藝、編織、刺繡等手工藝術領域中的技術,往往直接具有藝術的性質,如陶瓷工藝中的泥條盤築既是一種工藝技術,又是一種造型的藝術”⑵。因此,傳統手工技術之美注重美的表現,強調產品對人精神的感染作用。

在現代科學指引下的大機器生產則截然不同,其產品所具有美的特徵分爲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現代工業技術之美是實用價值的外化。實用價值又可被理解爲產品的有用性或實用性,它被體現在產品的功能中。如果某一產品能滿足事先預定的一種或多種功能時,這一產品就具有實用性,是有實用價值的。而這種實用性的外化則表現爲:現代工業產品通過一系列的具體功能效用使人們在生理及心理上都感到愉悅,產生某種共鳴;同時,又通過自身的造型、色彩和質感等外觀物質手段來滿足人們的審美要求,但這些外觀物質是產品自身功能決定的,並非附加的形式。換句話說,產品的外在形式是功能的要求,這裏的功能就是產品的內容,因爲“產品的功能作爲內在活動而在生意盎然的形式中表現出來,它作爲充實而有光輝的東西爲人體驗時,就相當於藝術品的內容”⑶。由此可見,現代工業產品的技術美產生的可能性是由產品自身功能(內容)決定,並通過與之相符的外在手段表現出來。

其次,現代工業產品的技術美以一定條件作爲美的成因。意大利建築家奈爾維認爲:“一個技術上完善的作品,有可能在藝術上效果甚差”⑷。雖然技術美是基於事物有用性的,但這種有用性必須在一定條件下才能轉化成美。在《圖案設計原理》一書中,諸葛鎧先生將這種條件歸納爲兩點:其一是完善轉化的美,即有效性與合理結構和材料加工結合,使之符合美的規律從而轉化爲美;其二是力動轉化的美,即通過力動中美的自然流露使人們產生審美愉悅。此外,符合歷史性的社會審美心理同樣在技術美的形成中扮演重要角色。同一件技術產品在不同歷史時期可能形成不同的審美感受。例如,八十年代的電視機和九十年代的同類產品相比,其基本技術含量雖無多大差異,但九十年代的產品則更接近現代人們的審美情趣。

第三,現代工業產品的技術之美產生於使用。現代機械化大生產決定了生產者在產品製作過程中不再能體驗生產過程的快感,系統化的大批量生產及理性因素的參與使生產者喪失了製作產品中對美的體驗,而產品的美只能在使用中體現,通過目標市場對產品的消費來產生美的感受。

綜上所述,現代科學技術在造物活動中產生的美具有特殊性,它是一種技術手段在對象物上的反映,是以實用爲目的的產品在使用過程中發揮功能並自然流露出來的,爲人們所感受,合秩序、合規律的審美愉悅。但“技術美”的概念始終是抽象的,它必須和對象物結合才能被表現出來,而對產品的功能、形式和工藝材料等方面的規定則是如何表現技術美的具體要求。

二. 設計對技術美在功能方面的要求

功能是指器官、事物或方法能發揮的有利作用或功效。現代設計產品是以功能效用的發揮作爲核心和目的的,其美的體現必須以該產品的有利作用爲價值基礎,在不與實際功利分割的前提下自然流露出來,並非是脫離實用功效而憑空拼接和附加上去,用來取悅消費者的手段。例如,一支普通的鋼筆設計,其本身簡潔的圓柱體造型,對符合書寫習慣及握筆姿勢的尺寸和結構的考慮就足以令人們在使用過程中感覺某種愉悅,進而體驗到一種美,即功效之美。如果在此基礎上極盡裝飾之能事,雕龍畫鳳,甚至採用浮雕手法使筆身產生突兀和光影效果,那麼人們在使用過程中先前愉悅之體驗勢必會大打折扣,有時還會影響使用。因此,儘量體現人造物的自然形態之美是設計對技術美在功能方面提出的要求之一。這裏所說的人造物自然形態之美類似於自然美的性質,前者從有用性轉化而來,不以美爲目的,但在客觀上符合美的形式及規律,從而產生美;後者是“自然生成的”,屬於無目的之美,二者都是通過人的主觀感受生成,所不同的是前者由“人”設計和製造,而後者則由“造物主”設計和製造。

設計對技術美在功能方面的第二個要求是構成有用價值(功能)的各結構必須有機結合。功能是個整體概念,它的體現實際上是構成整體的各個結構共同發揮作用所產生的效應。只有當結構與結構之間產生和諧的美時,整體功能的美才能被髮揮出來。“法國學者查理斯•拉羅認爲技術產品美的'結構猶如音樂多聲部組成的整體和諧的‘超結構’,在音樂中,多數的聲部是以‘音對音’的關係同時發出音響,各聲在它自身固有的旋律結構上,並且也在同其他諸聲的關係上,在整體的和諧的‘超結構’上被人所欣賞”⑸。再例如,一顆螺絲釘在與其他螺絲釘以及其他構成汽車所必備的材料相結合併產生特定功效之前是不可能產生一輛汽車所能呈現的特定功能之美的。所以,功能體現的美必須關照構成功能的結構之間相互關係、作用方式及結果。

三. 美在形式方面的要求

如果說產品的功能就是內容,那麼內容必須與形式結合才能從真正意義上形成美的載體。因此,形式也是表現技術美的重要因素。總的來說,現代設計產品是物化了的意識對象,其技術美的體現須通過可視的物質形式來傳達。而這種可視的物質形式可分爲兩種:一是體現功能的形式;二是表現審美的裝飾化形式。一般情況下,這兩種形式不以孤立狀態出現,而是共同作用產生審美感受。

除非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新技術造物剛被設計出來,否則體現功能美的形式是多元的,也是多樣的,雖然萬變不離其宗,但與內容完全相符或者完全重合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它總是伴隨美的因素,以內容爲中心和基礎,上下波動。在新技術性造物產生時,人們可能不會把過多的精力投入到此造物的形式方面,因此,其形式基本能如實反映自身內容。隨着技術的進步和時間的推移,當人們開始將重心轉移到形式上時,該造物就會以多樣的形式出現,有時甚至面目全非,可基本功能也許不會有多大改變。這就涉及到一個形式閾限的問題。閾限的最大值是形式值與功能值剛剛相交,形式要素佔主導,體現美的屬性。超出這個值的設計絲毫不反映功能,雖然仍是美的但卻是失敗的設計;閾限最小值是形式值與功能值剛剛相交,形式要素佔主導,但並非美的形式,即不符合美的規律。超出這個值的設計毫不反映功能,形式也不美,因此也是失敗之作;而中間值則是在理想狀態下與功能完全吻合的形式,此時內容的物質形態就是形式,形式就是全部內容的表現。然而這是一種理想狀態,有可能美,也有可能不美。所以,要求在設計過程中依據具體情況使前述兩種可視的物質形式相互結合,互爲補充。既然技術美在功能上要求體現自然形態之美,那麼在形式上就必須考慮到適度調節表現審美的裝飾形式。一般狀態下,以第一種物質形式爲基礎,當產品形式基本符合功能,並符合美的規律時,表現審美的裝飾形式應該多一些,其限量值不可超過最大、最小閾限,否則就會脫離功能。值得一提的是同種功能產品的不同外觀形式給人美的感受完全不同,這也從另一側面反映了功能(內容)與形式可能並不是完全吻合,功能是唯一的,形式是多樣的,因此可被視爲產品形式上的個性差異,與設計者和產家的素質及表達理念有關。比如,有甲乙兩種手提電話,二者功能完全相同,但由於甲產品的形式值以功能爲中心上偏,乙產品正好相反,從而導致消費者在購買時產生了對甲產品的偏愛。

四. 設計對技術美在工藝材料方面的要求

現代工業產品在技術的表現上很大程度依靠對材料的運用和加工。先秦古籍《考工記》曾著:“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爲良”⑹。可見用材料的性能和特點來表現美的特徵由來已久,這也是現代設計主要表現手段之一。選擇合乎目的的材料有助於體現技術產品所固有的功能特徵。

從廣義上講,工藝材料的表現是形式的內容之一,但它又具有自身的特點,因爲每種材料的“品格”不同,所以其本身就可能蘊藏着構成美的特徵。“誠如竹內敏雄所認爲的那樣,技術加工的勞動是喚醒在材料自身之中處於休眠狀態的自然之美,把它從潛在形態引向顯性形態”⑺。鑑於此,設計對技術美在工藝材料方面就有着特殊的要求。

第一,“因材施法”是表現技術美的基本原則。工藝材料有着自身的性能,它來源於該材料的內部結構,包括原子以及原子在晶體中、分子中與鄰近原子的結合方式與顯微結構。不同的內在結構決定材料不同的物理與化學性能,從而決定了一定的製作方式及技術表現。例如,鋼材製造的水果刀與塑料製造的水果刀相比就具有不同的性格,前者可能給人以堅韌、鋒利的感覺,後者則可能有柔軟易折、鈍化的感覺。而這就決定了在製作工藝上前者可能需要鍛鍊和鍛打等等,後者需要切割,澆鑄成型等等。正如德國建築家密斯所說:“所有的材料,不管是人工的或自然的都有其本身的性格。我們在處理這些材料之前,必須知道其性格”⑻。

第二,“因質施材”是表現技術美的核心。這裏所謂的“質”即內容或功能。要儘量表現產品的自然形態之美,就必須根據具體指定的內容選用與之相符的工藝材料,不能張冠李戴,亂點鴛鴦譜。例如,自行車的工藝材料多爲金屬結構,如果不顧其功能結構效應一味換上木質材料,勢必破壞功能的發揮,影響使用,註定貽笑大方。但這裏涉及到一個“本質本材”和“本質異材”的問題。前者是講根據內容的規定選用與其照應的材料進行表現;後者則是以功能內容爲核心,在原有材料上進行改進,或採用與以往不同的材料代替、模擬。例如,早期冰箱基本由金屬材料構成,但伴隨着使用不便,質量過大及新材料發明等諸多原因的影響從而改用了塑料結構,但還模擬了金屬材料的質感。這就是典型的“本質異材”,其內容和功能未變,只是在材料的選用上遵循着以產品功能爲基礎,以實用爲價值爲核心及目的,以新技術的推廣運用作爲手段和載體,客觀上形成美的規律這一基本原則的。

綜上所述,現代大工業生產中的產品大都以科學技術爲先導的,有着與以往產品大相徑庭的生產方式及消費模式,其中包含的技術之美也是不能與傳統手工技術之美相提並論,它已構成現代工業產品之美的一個重要因素,並與其他審美的、功能的、形式的和環境的諸因素相互作用,形成張道一先生所謂的“造物的綜合之美”。


參考文獻:
⑴諸葛鎧.圖案設計原理[M],.江蘇美術出版社,1998.
⑵李硯祖.造物之美—產品設計的藝術與文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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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凌繼堯 徐恆醇.藝術設計學[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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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汪流.藝術特徵論[M],.文化藝術出版社,1984.
⑺李硯祖.造物之美—產品設計的藝術與文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⑻小形研三.園林設計—造園意匠論[M],.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4.
The Technologic Beauty and Its display required by Design
HAN Chao
(Art Dept., Suzhou Univ., Suzhou 232001, China)
Abstract: The Technologic Beauty which is different in every respect from that of traditional handicraft is the result of tight link between mechanized production and law of beauty. Only the function, the form and the material are ordered, can its trait be displayed.
Key words: Combinatorial Thinking, Art Designing, Thought, Imagination, Crea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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