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規範用工管理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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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對企業用工現狀進行剖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方式,規範用工管理,構建和諧企業。

  論文關鍵詞:規範;用工管理;構建;和諧;企業
  
  1 用工管理現狀

  1.1 日趨完善的對企業用工管理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近年來,隨着《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頒佈與實施,逐步加大了對企業用工管理的監管力度,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對此,企業已深刻地認識到:面對新法,只有積極適應用工環境的變化,規範管理,依法用工,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才能避免勞資糾紛的產生,有效防範潛在的法律風險。

  1.2 多元化用工管理現狀使企業面臨諸多法律風險
  爲控制用工,解決員工總量不足的矛盾,企業把臨時性用工作爲合同化用工的有效補充,主要包括五種用工形式:一是外僱工,二是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以下簡稱有償再就業人員),三是家屬工,四是返聘人員,五是勞務派遣工。多元用工形式不僅加大了企業管理的難度,還使企業面臨同工不同酬、事實勞動關係、連帶責任等諸多法律風險。

  1.3 員工日益增加的維權要求需企業審慎對待
  隨着制宣傳不斷深入,企業員工對同工同酬的期望值在逐步增大。臨時性用工希望改變用工身份,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實現同工同酬;許多正式員工對考評體系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這些都加大了勞動爭議發生的可能。

  2 用工管理存在的風險點

  (1)多元用工:一是對多元用工實行身份管理,同工不同酬問題;二是勞務派遣公司資質問題;三是在勞務派遣過程中產生連帶責任問題,都潛藏着極大的勞動爭議風險。
  (2)勞資關係:臨時性用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參保問題的執行,使企業將面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風險。
  (3)管理行爲:部分單位對臨時性用工錄用、辭退的隨意性,使企業將面臨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風險。
  (4)保障機制:現行用工管理制度體系不健全,用工管理存在法律盲點和空白點,部分規章制度中的罰款內容缺乏法律依據。

  3 規範用工管理模式

  3.1 確立分類用工形式,逐步消減多元用工
  一是規範崗位設置。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操作服務人員所在崗位進行統一規範管理。
  二是合理確定分層分類用工形式。將各類崗位按技術含量、管理要求、工作時間等要素劃分爲主體崗位和輔助崗位。主體崗位全用正式員工,輔助崗位可補充其他用工形式。
  三是探索勞務外包新模式。形成“輔助性業務分項外包勞務公司”的工作思路,促進多元化用工最終向企業直接管理的合同化用工和承包單位管理的勞務工轉化。

  3.2 規範勞資關係,保障人企雙方權益
  一是選擇臨時性用工管理模式。臨時性用工一般主要分佈在輔助性崗位,對此類用工實行非全日制管理,既可以節約用工成本,又可以有效規避企業用工風險。
  二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建立非全日制合同文本,對必備條款進行明確規定,並按崗位要求增加一些個性化的約定事項,使得勞動合同更爲靈活。防止勞動合同簽訂和續訂的漏籤問題,有效避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風險。
  三是保障員工休息休假。在生產操作崗位開展二崗鑑定,在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設立主副崗,形成主崗休假時工作由副崗兼任和補充的管理機制,確保員工休息休假期間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

  3.3 規範企業管理程序,確保企業行爲合法有效
  一是規範臨時用工管理程序。首先,明確用工單位在人員招聘等環節的管理職責。其次,加強臨時性用工定員管理。第三,加強程序管理。在制度設計上避免臨時性用工錄用、辭退的隨意性。第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檢查各項用工管理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給予通報批評,並限期進行整改。
  二是規範考覈兌現程序。建立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平衡員工利益分配關係,形成員工“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獎懲機制,平衡員工利益分配關係,避免勞動爭議的發生。
  三是規範員工獎懲程序。制定員工獎懲實施辦法,對實施獎罰的情況和審批程序進行具體的規定。

  3.4 建立保障機制,化解用工矛盾
  一是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確定,明確工會的地位,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爲人企和諧打下了基礎。
  二是健全企業“內部立法”機制。企業必須制定並完善相關管理規定,修改現行規章制度中無法律依據的條款,廢止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的規章制度,營造和諧的制度環境。
  三是建立告知機制。積極構建全方位、廣渠道、多形式的告知機制:對幹部提拔、職稱評聘等事項通過文件傳閱、會議宣貫、網絡等形式予以公示;對員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等事項,以問答的形式彙編成冊,發放到每名員工手中;對與員工利益相關的考勤管理等規章制度在勞動合同中特別註明,予以公示告知。
  四是建立勞動爭議調解機制。成立由工會、紀檢和人事部門共同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辦公室可以設在工會,負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企業通過規範用工管理不但可以降低用工風險、節約用工成本、緩解員工總量不足的矛盾,還可以營造和諧的用工環境,增強企業凝聚力,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