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電力企業內控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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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電力企業內控制度建設
【摘要】董事作爲公司的高級治理職員,在公司治理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本文僅從財務治理的角度談談董事在這方面應如何發揮好其職權,以推動公司向着有利於所有者利益的方向。

河北省建設投資公司公司是一個政策性投資公司,投資項目衆多,涉及領域廣泛,作爲投資控股公司,在對所屬子公司治理中往往是通過派出董事行使股東權利。

一、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
《公司法》規定: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3-13名董事組成,董事會爲股東會負責,其主要職權有: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治理制度等。從《公司法》賦予董事會的職權可以看出,董事會在公司的決策、治理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關於經營計劃、投資方案、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彌補虧損方案等都涉及公司財務方面的。可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不但要熟知公司生產經營,還得具備財務治理技能。只有這樣,才能滿足治理的需求,才能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實現公司的價值最大化。

二、公司治理重在財務治理
公司的發展離不開、規範的治理,治理的重點應該落在公司的財務治理上,這不僅僅是由於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而是由於公司的目標決定了公司財務治理的重要性。公司目標(生存、發展、獲利)要求財務治理完成資金張羅,並有效地投放和使用資金的任務。至始至終財務都對整個過程進行反映和監視,任務完成與否最後又體現在相關的財務數據(指標)上。
董事作爲股東利益和公司利益的維護者,有責任和義務參與公司的財務治理。筆者以爲,董事要完成這一任務,並促進公司正常經營治理,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務治理進行引導、規範:
(一)明確公司的發展戰略
公司治理制度是爲實現公司戰略服務的,沒有明確的發展戰略,再好的治理制度也發揮不了作用;公司戰略是公司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反映了公司的價值觀念;只有明確了公司的發展戰略,纔會積極引導公司及資源優化配置,這時制定的方針、政策和制度纔能有的放矢,才能發揮作用。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治理制度
制度是行爲的指導與約束。明確了公司的戰略,再爲實現戰略制定保駕護航的制度就顯得尤爲重要。財務治理制度涉及方方面面,董事不能全部往參與制定,但對在公司財務治理中起決定作用的制度,如公司預算治理制度、決算治理制度、財務內控制度等的制定,董事應發表指導性意見,使這些制度的制定向着維護投資人與債權人利益的方向,不能違反投資人和債權人的意願。
制定財務治理制度的目的是約束經營者的不當行爲,也可用此作爲考覈經營者遵紀遵法的標準,同時通過制度明確董事會與經營者的相關責任。《公司法》中沒有明確規定董事會參與制定的治理制度,這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確指出。在公司章程中將涉及公司重大財務事項制度的制定權或表決權劃回董事會管轄,這樣可以避免制定違反投資人意願的制度。
(三)制定預算方案,監視預算的執行
預算是使企業的資源獲得最佳生產率、最佳利率的一種。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一部分,和其他預算是相互聯繫在一起的,整個全面預算是一個數字相互銜接的整體。
企業預算的編制涉及企業的各個部分,董事會在參與制定預算方案時要充分聽取經營者(即預算執行人)的意見,並綜合考慮公司、投資人、經營者三方的利益,提出科學、公道的預算方案。董事會也可制定預算編制的程序,一般的預算編制程序爲:1.企業決策層根據長期規劃,利用本量利等工具,提出企業一定時期的總目標,並下達規劃指標;2.基層本錢控制職員自行草編預算,使預算較爲可靠,較爲符合實際;3.各部分彙總部分預算,並初步協調本部分預算,編出銷售、生產、財務等業務預算;4.預算委員會(可在董事會下設此機構)審查、評審業務預算,彙總出公司的總預算;5.經過總經理的批准,審議機構通過或者駁回修改預算;6.主要預算指標報告給董事會或上級主管單位,討論通過或駁回修改;7.批准後的預算下達給各部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