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學識都 人氣:1.5W

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體現爲生活保障功能,即失業保險機構通過向符合條件的失業者支付失業保險金,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南寧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寧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南寧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從申領之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

失業補助金標準爲:參加失業保險累計5年以下的,每月發放300元;參加失業保險累計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發放400元。

舉個例子:小張之前在南寧某企業工作,5月辭職,他參加失業保險年限累計達到5年以上,如果小張這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最多能領到400元×6個月=2400元(其6—9月失業補助金差額由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補發)。

其他事項:

(一)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價格臨時補貼,但不得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二)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請失業補助金並經審覈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如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的,一次性補發其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對應可享受月份的`失業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並隨其申領之月的失業補助金一同發放。

拓展內容: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TAGS:南寧 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