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區一次性招用補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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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應具有專向性:專向性補貼是指政府有選擇或有差別地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補貼。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廣州南沙區一次性招用補貼對象,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廣州南沙區一次性招用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

在南沙區登記註冊的企業(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羣團組織等財政保障、補助經費的單位及勞務派遣機構除外)。

申報條件

企業在補貼期內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並提出申報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補貼,每個單位在補貼期內累計享受補貼不超過50萬元:

(一)在補貼期內,企業自行或通過勞務派遣機構新招用員工(即停即招情況除外);

(二)2020年12月(含)前,企業自行或通過勞務派遣機構依法爲新招用員工參加廣州市社會保險滿3個月(含)以上。

申報時間

本補貼分三期接受申報,申報期分別爲2020年5月、9月和2021年1月。企業應在申報月份最後一個工作日前提出申報。

2021年1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含)前未提出申報的,不再受理。

申報流程

第一步:企業可通過現場申報或郵寄申報的方式向所在轄區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詳見附件1)提交申報材料。

第二步: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自申報期限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與初審,並提交區人社局複審。

第三步:區人社局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審工作。

第四步:複審通過後通過南沙區政府的'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第五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區人社局報區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補貼款項。

其他要求

補貼受理及審覈機構在受理審覈過程中,認爲需對申報材料作進一步覈查時,企業應主動配合,並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補充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補充材料的,取消該次申報期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