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學生就業協議書表格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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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快來閱讀了解吧。

2016大學生就業協議書表格範本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表格

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情況及應聘意見姓名本站性別出生年月85.01.01民族
政治面貌團員培養方式非定向健康狀況健康
專    業建築工程技術(要寫全稱)學制3年學歷高職專/專科
家庭住址**省**市**區**街**號**樓**號E-mail(根據個人實際填寫)
固定電話區號+電話號碼手機(一定是最新的)
應聘方式校招聘會(√)政府舉辦招聘會( )人才市場( )網絡簽約( )其他
應聘時間201*.**.**應聘地點(學校/公司/**人才市場/其它)
應聘意見:
 
同意到***********公司工作
 
 
畢業生簽名(本人不簽字無效):張三
用人單位情
況及接收意見
單位名稱(全稱)與公章一致,但人力資源部字樣不要寫單位隸屬(省)、中直機關
聯繫人(必須有)聯繫電話區號+電話號碼(手機)郵政編碼(必須有)
通迅地址**省**市**區**街**號**樓**號網    址
單位性質按對應項目打勾
畢業生檔案、戶口
黨團關係接    收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與用人單位明確後由單位或畢業生填寫)郵編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省**市**區**街**號**樓**號(郵寄檔案)
戶口接收地址(單位)落戶地址:一般是派出所,如不詳則到市
黨、團組織關係接收單位(與用人單位明確後由單位或畢業生填寫)
用人單位意見:
   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合同、財務等專用章無效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總公司或上級主管的廳、局公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到市(地)級所屬單位就業的,須所在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就是該市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一定是地級市的。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其主要作用是在正式合同簽訂前保護學生就業的權益,防止就業單位違約,另外也對學生進行約束,避免隨意違約。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1]

基本概述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爲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 主要條款

基本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繫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就業協議規定條款內容:

(1)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提倡誠實守信原則。

(2)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3)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訂本協議,用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一欄註明。

(4)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由學校審覈彙總並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報國家教育部門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5)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書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6)就業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面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一方提出更改,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7)就業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複印無效。此協議經鑑證後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2]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受乙方,並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3、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明確,並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4、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5、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複印件無效。

6、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製,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