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身份證業務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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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分爲實卡身份證和EIDCard(電子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浙江溫州身份證業務辦理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浙江溫州身份證業務辦理指南

本地戶籍身份證辦理

辦理條件

1、公民具有本地戶口;

2、年滿16週歲的居民,應自年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未滿十六週歲的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辦理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戶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證(不含無身份證人員)、其他相關證明(指需更改戶籍登記信息的)。

2、《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現場填寫)

3、2張白底1寸照片(公安網點現場拍攝或自帶)

關於拍攝身份證照片的注意點:常戴眼鏡的居民應配戴眼鏡;不要染彩發(已染的要恢復自然色),頭髮不能遮掩耳朵;不要化濃妝;不得佩戴有損形象的飾品;不要穿制式服裝或淺色衣服(如白色、灰色、淡藍色),女同志穿的衣服最好有領子;

辦理流程

1、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現場辦理詳細流程: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照相→錄指紋→等待身份證發放。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60天

辦理費用:

(1)申領、換領、換髮二代證的,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

(2)爲切實減輕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經濟負擔,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對象等按規定可予以減免身份證工本費。

本地戶籍身份證補辦

辦理條件:因遺失、失竊等原因丟失身份證的本地居民

辦理材料:戶口本

辦理流程

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補領報告,持戶口簿、由本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陪同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時限:30天

費用:

1、二代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的,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2、爲切實減輕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經濟負擔,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對象等按規定可予以減免身份證工本費。

本地戶籍身份證換證

辦理條件

1、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有效期滿前3個月,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2、居民身份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

3、變更或更正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

辦理材料

1、戶口簿

2、原身份證

辦理流程

持戶口簿、原身份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時限:30天

費用:

1、工本費每證20元;

2、爲切實減輕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經濟負擔,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對象等按規定可予以減免身份證工本費。

非本地戶籍身份證補辦/換證

辦理條件: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凡是在本地市域範圍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就讀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條件的外地戶籍人員,可以選擇全市任一戶籍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辦理異地身份證申領手續。

不予受理情形

(一)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三)申請人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四)有僞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僞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爲的;

(五)屬於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辦理材料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

2、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

3、持有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

4、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實際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並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辦理流程

1、辦證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相應證明材料,向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辦證申請;

2、採集信息。申請人身份信息審覈通過後,現場採集申請人的人像和指紋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證受理登記表,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3、繳納工本費。按照標準繳納工本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4、證件領取。公安機關完成制證併發放至各辦證受理點。申請人本人或委託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換證:20元/張

補證:40元/張

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受理;

省外戶籍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本地戶籍臨時身份證辦理

辦理條件

1、戶籍在本地的中國公民

2、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辦理材料

本人戶口簿、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結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手續——向派出所申領臨時身份證——持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申請表》到分(縣)局辦證窗口制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時限:當場可領取

費用:

1、辦理第二代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每證10元;

2、爲切實減輕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經濟負擔,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對象等按規定可予以減免身份證工本費。

非本地戶籍臨時身份證明辦理

辦理條件

非本地戶籍無法在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可以在交通樞紐(火車站、機場等)公安制證窗口辦理紙質臨時身份證明,用於乘坐交通工具。

辦理材料

無辦理流程

1、火車站臨時身份證明:提供身份證號碼或者直接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等到火車站公安制證窗口辦理紙質的旅客乘車臨時身份證明(有效期24小時),僅限於乘坐火車。

2、機場臨時身份證明:憑過期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可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到候機樓警務室辦理臨時乘機證明(臨時身份證明有效期一般爲7天,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15天),僅限於乘坐飛機。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費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