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信”是一份關於你個人技能,工作經驗、教育及成就的履歷報告。向所申請的職位之人事部呈交這份履歷,目的就是讓你有獲得面試的機會。一封好的求職函能夠突出你的長處,並讓僱主知道甚麼工作是你能勝任的。通常一封求職信應該俱備以下八項內容:
一、個人資料
此欄應包括自己的姓名、地址(連郵區號碼在內)、電話號碼及聯絡電話號碼,並要寫上區域電話號碼。
將個人資料分中,信的頂部可留半寸至一寸空位。
以大楷突出你的名字,並用粗體打字,一般無須寫上你的別名。
隨着姓名,以普通字體寫上地址及電話號碼。
不需提供其他資料,如婚姻狀況、年齡、國籍及其他。
“Street, Avenue, West...”這類英文字最好全寫。
二、工作目標或職業總綱
明確寫出工作目標,盼望僱主可以考慮你是否適合於某一類特別性質的工作,需清楚表達出你願意從事的工作以及你可勝任的原因。
職業總綱是向僱主提供你個人最好的資歷,包括有關的良好教育背景、工作歷史、技能及建樹等。
三、有關工作技能及經驗
技能及經驗應該以類別及其重要性列出。
每一專業都要求有不同方面的專長,故可以選擇三至四項,與申請職位相關的專長作爲重點。
四、工作歷史
在此應列明你過往的職位,工作機構及職責內容。
工作歷史可包括項目:職位名稱、工作時期、僱主名稱及重要的職責及範圍。
你擔任的職位,應以反時序式列出,由最近期的工作開始寫起。
如欲找出相等的工作職位名稱,可以參考由加拿大移民及就業部提供的“國際職業分類指引”。
列出工作期時間,只須寫上年份。
使用一致時式的動詞開始寫出每一點(過去工作用過去式,現在工作用現在式)。
應集中在你過去十至十二年內的工作歷史。太久遠的工作(除非與現時申請的工作有直接關係)不用包括在內。
對最近期的工作可作較詳細的描述。
五、教育及訓練
此部份應包括正式學校教育及其他與現時職業有關的訓練。
一般“教育及訓練”項目是列於“工作歷史”一欄之後,除非你擁有很強的教育背景,或於近期在工作經驗以外,所獲得的有關學歷,纔可將之放在前面。
列明文憑、證書及認可之學位。若尚未畢業,則註明受教育的最高程度。
若正攻讀大學或學院,則無須再寫上有關大學的資料。
列出與現時申請的工作有相關之榮譽或獎項。
六、其他語言
此欄可隨意取捨。如果覺得除英語以外,你精曉的其他語言對你申請的工作有幫助,便可寫上。最好同時寫明達到的程度。
如懂得法文,應該註明,會很有幫助。
七、個人興趣
此部份可隨意取捨。
八、推薦人
此欄可寫上“如有需要,即予以提供”便可,但一般沒有必要寫上推薦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