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事業單位考試考什麼

學識都 人氣:1.47W

事業單位考試內容是什麼?這是每個面臨事業單位考試的人都關心的問題。應該說事業單位考試的內容和公務員考試是一樣的,但是沒有公務員考試內容那麼全面。那麼廣東事業單位考試考什麼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7廣東事業單位考試考什麼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內容: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

本次筆試共分三類:

(1)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爲 :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2)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爲: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3)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爲: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 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爲上午9:30-11:00,每科目考試時間爲90分鐘。具體筆試時間以准考證爲準。

3. 其他。

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

報考人員可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卷面成績。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劃定。

(二)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範(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由各有關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要求:

一、考試期間,哪些行爲屬於手機使用的情形,會受到什麼處理?

界定爲“手機 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攜帶身上並開機;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震動;三是攜帶 手機當做鐘錶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送信息等;五是拿出手機並開機;六是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爲“使用”或事後覈實爲使用的.。

報考者若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三)款“使用禁止 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並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報考者攜帶 手機但未使用,會受到什麼處理?

報考者攜帶 手機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但未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一)款“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 放在指定位置的”。報考者有此行爲,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後發現的,由公務員 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如何理解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進行雷同卷鑑定?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進行雷同試卷鑑定,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雷同試卷鑑定是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打擊考試作弊行爲,保證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