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恩縣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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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 省編辦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省物價局關於做好2017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4號)和《宣恩縣2017年農村義務學校教師(不含新機制教師)招聘條件》(宣教人〔2017〕8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宣恩縣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一、資格審查對象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發佈的筆試成績,分崗位性質(新機制、非新機制)、學段(中學、小學、教學點)和學科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初步人選(入圍初步人選筆試成績最後一名並列者均參加資格審查),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筆試人員全部參加資格審查(名單見附件1)。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縣教育局發給《面試通知書》,確定爲面試正式人選。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時間

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崗位

學科

非新機制小學崗位所有學科

1、非新機制中學崗位所有學科
2、非新機制教學點崗位所有學科
3、新機制崗位所有學科

地點

宣恩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宣恩縣珠山鎮建設路50號)

三、資格審覈需提供的材料

⑴筆試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⑵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打印,樣本參見公告中附件3)。其中屬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否則不予聘用);

⑷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報考新機制教師崗位人員及非新機制教師崗位專科學歷人員提供。其中2017年4月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證書未發的,必須持有相關認證機構的證明,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否則不予聘用);

⑸下載並填寫《宣恩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考生登記表》(附件2)並用A4紙打印1份,屬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在學歷證號、學位證號、教師資格證號欄中填寫預計取得相應證書的時間。

⑹與筆試准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

四、其他注意事項

⑴面試資格審查必須考生本人到場,未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爲自動放棄。凡未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不實、不符合報考招聘條件的,均取消面試資格。

⑵在面試資格審查期間,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情況的,審查單位應註明事由,經審查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如考生在現場,應由考生簽字確認)後,按該學段該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以電話的方式通知遞補人員按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請考生保持報考時網上註冊的電話暢通,如註冊的電話聯繫不上,則視爲自動放棄並將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遞補)。

⑶附件2中“承諾人”必須考生現場簽字,姓名不得打印。

⑷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根據所需從上至下依次按順序裝訂:①宣恩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考生登記表②二代身份證複印件③筆試准考證複印件④畢業證書複印件(或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證明原件)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⑥學位證書複印件(或相關證明原件)⑦教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或認證機構證明原件)。

⑸如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

及弄虛作假,均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⑹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出現資格不符者,取消該考生的應聘資格。對提供虛僞造的證件及材料的考生,記錄在案。

⑺未盡事宜,請諮詢宣恩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繫電話:0718—58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