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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網絡安全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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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網絡安全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網絡安全制度範本

網絡安全制度1

一、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學校網絡中心必須採取各種技術及行政手段保證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網絡中心的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違法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包括不許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的信息,不許散佈計算機病毒,不許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等。

五、學校應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網絡中心應按照《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網絡中心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上網用戶進行審查。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信息嚴禁上網。

八、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爲和有害信息。

九、網絡中心和用戶必須接受上級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個人,將對其進行警告,停止網絡連接、上報學校等處理。

十、安裝正版殺毒軟件、防火牆,按時更新殺毒軟件、防火牆,定期殺毒,防範非法用戶入侵,防止計算機病毒入侵。

網絡安全制度2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製作、發佈、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衆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爲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佈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覈批准後,纔可發佈(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絡信息發佈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爲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爲: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爲。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絡安全制度3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覈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審覈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爲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爲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爲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網絡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

十二、服務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網絡安全制度4

網絡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爲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爲充分發揮校園網絡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爲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爲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6、計算機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啓,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7、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8、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9、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網絡管理員報告違法行爲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