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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規章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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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建築工地規章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築工地規章制度範本

建築工地規章制度1

爲規範和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時間管理

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週六安排人員值班,每天工作時間爲7小時。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時間爲: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時間爲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總部和分子公司員工原則上均實行電子指紋考勤制度,應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則上允許員工每月忘打卡3次,當月超過3次將公佈忘打卡名單和次數;

3、公司副總經理級(財務總監)及以上員工原則上每週六均需值班,若週六因私請假需提前填寫請假單,不履行相關手續按缺勤曠工處理;

4、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總檯處填寫《臨時外出辦事登記表》後方能外出辦事,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記爲曠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員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時打卡的,必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單》或填寫《外勤未按時打卡情況說明》,遇事情緊急不能提前填寫的,必須於外出工作結束後下一個工作日內填寫;

2、《因公出差單》和《外勤未按時打卡情況說明》上要具體寫明因公外出時間和詳細事由(外出共同辦事人員可寫在一張單據上),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審覈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外出開會、培訓、活動等有會議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單後。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實因計劃外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的,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

2、駕駛員等崗位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據實際加班天數酌情給予加班補貼,補貼統一於年底發放,原則上不再另外給予調休;

3、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的,可申請加班,因個人原因或開展常規工作而產生的加班不能作爲加班。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員工的加班進行嚴格管理;

4、各部門加班申請必須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請、合理安排。申請加班人員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註明加班事由,交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簽字確認後並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來不及填寫,應於加班後次日補辦相關手續。違反上述程序,不視爲加班。各副總加班,由總經理簽字確認。

5、加班時間計算: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滿4小時可計加班0、5天;延長工作時間滿8小時的計1天,一天內有效加班時間最多不超過8小時;

6、加班時數的確定以指紋考勤機打卡時間爲依據,考勤機未有記錄不計加班。個別員工晚上不加班但在辦公室上網的,部門負責人應嚴加管理。屢教不改的,公司有權清退。

7、公司提倡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合理科學地安排加班,原則上規定員工月加班天數不能超過3天,超過3天安排調休。

(四)調休管理

1、根據具體加班情況,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員工可提出調休申請。1天加班衝抵1天調休;

2、申請調休需提前填寫《加班調休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副總審批,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後方可調休;

3、如加班到午夜2點之後的,爲避免疲勞而影響工作效率,可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半天,並及時報公司人事部門補辦調休審批手續;

4、員工加班的天數應在當季度內申請用完,跨季度加班數清零。

(五)請假管理

1、員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必須事先填寫《因私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主管副總批准後報備人力資源部方可開始休假;若遇緊急情況無法填寫《因私請假單》的,可口頭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於次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公司有權按曠工處理;

2、年假需在當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積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請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書複印件,產假銷假時需提供子女出生醫生證明覆印件;產假按80%工資發放,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停發工資,保留職務半年;超過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4、員工請病假超過1日者,需提供醫院有關證明;

5、請假需延假的,必須履行有關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因私請假將被扣除當天薪金全額。

(六)遲到、早退與曠工管理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2、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給予口頭警告,當月累計達到5次以上者作書面檢查並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權予以勸退。無正當理由,遲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曠工按當天薪金全額2倍扣罰。年累計曠工達5天及以上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公司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已滿,未續或續假未獲批准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4)超過2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請假手續者。

5、員工遲到、早退和曠工情況按照情節程度,計入年終考覈。

二、職責

1、人力資源部

(1)負責考勤的管理、統計、提報和公佈。

(2)負責保管各種休假、請假、加班等考勤憑證。

(3)負責監督員工對於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解釋。

2、各分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

(1)按權限規定審覈和批准員工請假、加班、調休等申請。

(2)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勤確認。

(3)對員工加班申請、請假時間、用假事由、未打卡情況說明進行嚴格審覈,把好考勤管理第一道關,並承擔主要責任。

三、其他要求

1、員工須於次月2日前完成考勤單據填寫並上報,人力資源部須於次月5日前(遇假期、特殊情況順延)完成考勤統計並於一樓公示(遇節假日順延)。如員工持有異議,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人力資源部予以覈實後更正。

2、員工各項考勤業務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實施,否則一律以曠工處理。單據上報不及時或不如實填寫者,一經發現將予以警告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員工考勤情況計入員工年終考覈。

四、本制度於XX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建築公司規章制度參考

1、工地業務人員必須堅持講普通話

2、嚴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主動自覺簽到簽退;

3、工地業務人員每天必須保持服裝儀容整齊、清潔,在上班期間一律穿着制服,頭髮必須梳理,襯衫、西褲一律要熨燙;

4、無論是誰至銷售現場,「客戶到」「歡迎參觀」不能省略;

5、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上銷控主櫃檯,如有違反者以罰款一千元論處;

6、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去專案或專案助理處問銷控,更不能私自翻看銷控表及任何報表(售、足、籤活頁夾、營業日報表、週報表、已購未購客戶數據等)或翻動銷控專用抽屜,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

7、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主委同意嚴禁與外人(特別是同行)討論有關工地內事物,或將工地內數據、報表給予外人,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8、不準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發之傳真;

9、必須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對報銷,沖帳必須憑該購買物的發票辦理報銷、沖帳手續,如實報銷沖帳,發現弄虛作假,作違犯財務紀律論處;

10、不準隨意挪用他人辦公用具,因故借用,從速歸還;

11、注意安全防範,不準將易燃物品帶入公司

12、防盜防火,下班時關閉門窗,空調,切斷電源;

13、工地業務人員的早餐必須在正式上班時間前用畢,上班時間到後不得以用早餐爲由外出或佔用正常工作時間;

14、簽到完畢後,每個人就自己的衛生包乾區域(由專案助理訂定)進行打掃;

15、有客戶至現場,原則上同組的同事幫忙倒水;

16、接待完客戶,要把桌上的東西收拾乾淨,桌椅歸位,並把自己的file夾帶回座位;

17、接待完來人後,實時填寫來人表,接聽來電後,填寫來電錶格;

18、在櫃檯區域,不準喧笑打鬧,不得看雜誌、報紙,吃東西和睡覺;

19、接打私人電話應簡明扼要,不得超過三分鐘,以保證工作效率,工地業務人員不得利用工地電話撥打私人長途電話,發傳真,確需撥打,務必予以登記,繳費,由公司在其次月薪資中扣除;

20、打長途電話聯絡客戶時,需在長話本上記明,並須經專案簽字同意;

21、工地午休時間由專案決定,午休時間爲工地業務人員午餐和休息時間,工地業務人員可視情形休息、午睡;

22、午休時間,每組至少留一個人在櫃檯或銷售區值班,隨時接待來人和接聽電話,人員由組長安排;

23、每日於下班之前做好當日的來人、來電分析,到週日,要做一週的周分析;

24、下班前,應把櫃檯整理乾淨,把重要資料及物品繳回專案助理處;

25、工地依個案銷售情況,由專案決定休假天數及上下班時間;

26、工地業務人員休假,應安排在週一至週四,每週工地排休,應於上週四之前決定,並由專案及組長協調統一安排後填入考勤表;

27、調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主委簽字批准後,方可執行;

28、工地業務人員於上班及加班時間內,未經專案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凡擅自離開崗位者外出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29、如非工作需要,工地業務人員於工作時間內不得外出。如確有急事,必須外出,則外出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30、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應注意控制時間。處理完公事後,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辦理公事爲藉口,在外閒逛或處理其它個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31、工地業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因故必須外出者,需填寫外出登記,寫明外出事由、外出時間等,並需得到專案簽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來後,必須在外出登記上寫明回到工地時間。外出而未填寫外出登記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32、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由現場專案另行訂定,部門主管覈准後發佈實施。

建築工地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准佔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准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徵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爲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建設單位經批准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並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髮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並根據工程規模、技術複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係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佈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範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准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准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徵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佔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

第十四條由於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管理制度《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制度》。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變施工總平面佈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誌。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置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常

第二十八條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進,應當通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第四章環境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採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由於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衛、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爲。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建築工地規章制度3

一、倉庫人員工作職責

(1)倉庫內應保持整齊、整潔,各類材料物品應按化學成分、規格尺寸和存放條件分類放置保管,並做好標識。

(2)倉庫保管員必須認真學習倉儲知識,熟悉和掌握建築材料的名稱、規格、用途和使用方法。

(3)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好入庫材料的保管保養工作,同時應做好倉庫的通風、防潮、防火、防盜方面的工作。

(4)堅決把好材料驗收入庫關,做到規格不符不收、數量不足不收、質量不好不收。

(5)保管員應及時通知試驗員做好材料的檢測複試工作。

(6)倉庫材料必須按品種存放,設標誌卡,做到整齊清潔,妥善保管,確保不短少,不損壞、不私借私吞、不腐朽變質。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7)堅持定額發料的原則,定額外的用料必須嚴格控制,不怕麻煩,不做老好人。

(8)堅持按月盤點,做到帳物卡相符,及時統計和彙總材料的庫存和消耗情況,做好月報工作,做到既不積壓、不飽滯,又不影響工程施工。

(9)週轉材料調撥時應派專人丈量、點數、登記,做到準確無誤。

(10)材料進場資料必須齊全,保管員需將質保資料送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覈,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有權拒收。

(11)現場週轉材料要分類型、分規格堆放整齊,不得私拉亂損,必須專材專用。

(12)項目之間調撥材料必須公平、公心,做到既不刷小心眼,又不讓集體財產無故流失,以確保工程週轉材料統計賬目的準確性。

二、庫存材料管理制度

(1)分類、分型、分規格碼放整齊,做到易查、易找易取。

(2)庫存材料賬目程序應與庫存材料存放順序儘可能保持一致,便於清庫。

(3)出入庫手續應詳盡齊全,便於清倉盤庫。

(4)庫房應分大料庫、小料庫、危險品庫、油料庫等。

(5)凡能以舊換新,決不可按消耗材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