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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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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八、所有商品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燬、結算、建檔等事宜。

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並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三、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保證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五、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六、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環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七、保證建立並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並將有關情況報告鐵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保證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不含有虛假或者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爲,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爲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衆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