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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罰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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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地安全罰款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地安全罰款制度

工地安全罰款制度1

爲加大管理力度,提高項目部監控效率,確保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現採用一定的經濟處罰管理手段,以作爲常規監控手段的補充和完善。爲使經濟處罰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特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項目部在發現各種問題之後,首先通過口頭及各種書面整改單的形式督促施工方進行整改。

除發生較爲嚴重的質量、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之外,只有在採用上述方法之一的手段不能達到整改目的的,方可採用罰款手段。

二、施工方在接到項目部的口頭整改通知或書面聯繫單、通知單之後,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整改。

如對項目部的整改指令有不同看法,應立即與項目部取得聯繫並可進行申辯,通過對有關規範、圖紙的學習以取得共識。如事實確鑿,施工方無理申辯,又不進行整改,項目部有權馬上採取罰款措施,督促施工方立即進行整改。

三、罰款標準:

1、凡不按國家相關規範程序進行施工的,其中包括:重要工序施工前未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未經項目部審批即進行施工的;分包單位未經資格審報即投入施工的;凡進入本工地使用的各種建築材料未經質量報驗或需要測試的材料不測試即投入使用的;上道工序不報經項目部驗收合格下道工序即擅自進行的。以上違反程序的現象一經發生,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施工過程中凡發現的違反規範要求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隱患以及不規範的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在項目部通過其它手段無法達到整改目的的,可以採取經濟罰款措施。其中:違反強制性規範要求或因不正確的施工行爲已對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帶來影響,情節較爲嚴重的以及重複發生,屬屢教不改的質量、安全問題,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凡違反施工及驗收規範中屬主控項目要求的,罰款500至1000元。如違反規範中屬一般項目規定的,罰款100元至500元。對有關個人的罰款及不安全行爲的具體罰款金額,方案另定。

3、罰款手段下達之後施工方仍應組織力量立即整改到位。

四、凡2000元以上的經濟罰款必須報建設單位工程部同意後,方可具體實施。

五、經濟罰款報經建設方後由建設方從當月所付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六、本細則已經建設方、施工方共同研究後一致通過,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施工班組(含各分包單位),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地安全罰款制度2

爲保證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更順利地進行,克服“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難”的頑症。特制定以下經濟處罰細則:

一、班前安全教育:

施工一線班組長在安排每一項任務前,必須對每個工人有針對性地進行簡要的安全教育。要提醒職工注意施工周圍的環境、施工工具、施工對象可能造成的潛在危險,告誡施工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及注意保護自己。在施工過程中不應對其他人員造成安全上的`威脅。在現場檢查中,如發覺沒有進行班前安全教育的,罰班組長20元,第二次30元,第三次40元,以此類推。

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於安全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聯繫單、整改單中所提及的問題和自檢、互檢中發現的問題,應馬上組織力量進行整改。在應該完成整改任務的時間段內沒有整改完畢的,說明在管理環節上、工種協調上脫節了。對久拖不決的將予以罰款。其中對於違背強制性規範條款或易造成嚴重後果的隱患罰1000元以上;一般性的罰款200元以上。

三、其它:

1、特殊工種持證上崗,證書不全或存在無證上崗現象的罰總包2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措施的,罰總包1000元。

3、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未編制的單獨罰總包1000元。

4、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不佩帶本人工作證的,違者罰款10元。

5、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扣好保險鉤,違者罰款20元。

6、嚴禁擅自從高處往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

7、施工場所及易燃場所禁止吸菸,違者罰款20元。

8、赤腳,穿上鞋跟或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的,違者罰款20元。

9、 電梯井口及樓梯口倒垃圾,扔雜物。違者罰班組200元。

10、做好作業區及生活區的公共衛生,不得隨意大小便及亂扔垃圾,總包應加強監管,監管無效,每發現一次罰總包500元。

12、聚衆賭博,嚴禁觀看淫穢書刊、音像,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的,違者罰200元。

13、對不遵守成品保護制度的行爲,罰班組200元。

四、獎勵:

對於舉報在施工現場大小便的,一經確認獎勵200元。對於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得好的班組和個人,建議總包在合適的時候給予獎勵。

五、本細則適用於參與本工程的任何人員。

(包括甲方、乙方人員)

本細則已經建設方、施工方共同研究後一致通過,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施工班組(含各分包單位),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