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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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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1

隨着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爲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爲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諧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錶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錶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後,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後,將手機及電話,手錶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週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繫: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繫方式暢通,便於家長聯繫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繫,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繫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繫。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錶)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爲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2

爲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精神,保護學生視力,進一步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絡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學生觀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視頻,規範學生日常行爲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並且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經學校研究,特制訂《XX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望全體師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一、成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所有中層、各級部長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則

正面教育、及時引導;

教育爲主、處理爲輔;

保護合法權利、尊重學生人格;

強化家校共育、校內校外並重。

三、管理細則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遊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嚴禁帶入課堂。

2.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各班主任進行自查,將複印件週二中午前上交大隊部。

3.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4.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5.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6.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7.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對違規手機的處理要注意程序正當,對學生違規使用的手機的處理方式,應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制度規定,向學生說明處理的事實依據和校規依據;妥善保管罰沒的'手機,避免學生個人隱私權和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同時要有嚴謹的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沒收登記記錄、領回記錄等規範而具體的過程性材料,決不能損毀學生的手機。

教師及家長在對違規學生處理教育時要講究方法與技巧,陳述利弊、循循善誘,並且及時關注學生在教育處理後的心理變化、使學生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變消極牴觸爲積極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學校通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手機管理規定,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①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無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機。週末或節假日期間,可在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②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項目,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遊、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發送紅包等。

③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手機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爲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旨在通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爲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並閱讀完這份方案後,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3

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學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包括電話類手錶)?,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予以懲戒,同時通知家長,由學校統一保管,再由家長領回手機。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除根據情節進行懲戒之外,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再通知家長領會手機。取消學生各類評先評優資格。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懲戒。

4、本制度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爲規範管理、班主任考覈。

三、服務與保障

1、爲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各樓層爲學生提供電話。班主任在必要時爲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通過國旗下講話、班隊會等多種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3、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引導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爲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4、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4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爲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小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管理制度5

爲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爲習慣。根據中學生身心特點,學校將採取“家校合作”和“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XX市XX中學章程》第一章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條,現針對學生手機的使用做以下明確規定:

手機作爲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機遊戲,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試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對在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具體辦法如下: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如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到校,應經本人申請,填寫《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家長簽字認可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後,方可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學生在進入校園後必須立即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

第二條進入校園後按學校規定寄存在各班手機櫃中內保管(務必關機)。手機櫃由學校統一配置,每班配備兩把鑰匙,由班主任總負責,並指定兩名學生各管理一把。手機櫃鑰匙負責人負責每天收、發學生手機,放學後由負責人及時發放。學生如因請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機的應寫好申請便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手機。鑰匙管理人憑此條方可辦理領機。除此之外,校園內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繫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學生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具體處理參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

第五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班主任處或德育處,並報德育處備案,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反饋信息。

(二)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交由班主任代管一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討,並在班級對學生進行通報批評。

(三)第二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一個月,一個月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處分,同時取消本學期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第三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至學期末,學期結束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予以嚴重警告處分,同時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處分結果記錄到學生學籍檔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發現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六)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處罰。

第六條不得利用班級、宿舍插座給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一經發現,立即收繳,由班主任代管並通知家長,學期末由家長申請領回;對於屢次違規充電的將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