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文案>制度>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學識都 人氣:1.66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1

高中學生由於年輕,自控能力不強,使用手機容易分散精力,影響學業,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學校不鼓勵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手機作爲現代化通訊工具,能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繫。所以,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週日晚自習至週五下午下課期間,嚴禁學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區域(包括教學樓、校園、食堂、超市、體育館等)使用手機。一旦發現學生違反此規定,學校任何一名員工均可以收繳該生手機,並交由該生領事保管一個月,並通報家長,一個月後根據該生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該生繼續使用手機。如果學生兩次違規使用手機,領事負責通報家長,並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家長。

二、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須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大聲通話影響到其他同學休息。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三、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寓關於使用電器的規定,不違規使用接線板,不長時間充電。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四、手機屬於貴重物品,學生如帶手機進入校園,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五、學生若違規在教學樓或其他公共區域使用手機,並拒絕交出手機,其領事爲處理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情節稍輕者,給予收繳手機、口頭警告;情節惡劣且頂撞老師者,給予收繳手機、停課反省直至勸退處分。

望全體同學立志高遠,明確學習爲現階段的首要任務,並學會正確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爲方便與父母溝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爲荒廢學業、影響學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禍根。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2

爲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爲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爲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覈。

附:嚴禁教師攜帶手機進入課堂(包括晚輔導)或在辦公室利用手機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否則記入月度績效考覈。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3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於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繫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繫;學生需要聯繫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繫。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錶,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錶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准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後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並及時與家長聯繫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爲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爲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覈。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爲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範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儀規範。規範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於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於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並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反饋。對於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週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爲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佈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於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佈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爲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於一學期內因違反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覈不得確定爲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並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5

爲加強學風建設,營造積極進取的學習氛圍,根除手機對課堂教學的不良影響,根據《江蘇省學生行爲準則》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所有學生在課堂教學時間內(理論課、實驗課、實訓課),須將手機關閉,統一放置在教室指定位置。上課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機。如有違反者,任課教師應當堂制止並收繳手機,填寫《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登記表》,並連同手機交各班主任處理,手機由班主任代爲保管。

二、所有學生在自習課時間,一律將手機置於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在自習教室接打電話、收發短信、上網遊戲、聊天、聽音樂、看小說等。如有違反,予以代爲保管。

三、第一次代爲保管的手機,由各班班主任代爲保管一週,並及時告知家長;第二次代爲保管一個月並及時告知家長;第三次代爲保管的手機,班主任及時告知家長,學期結束放假時通知家長領取。

四、班主任要對學生強化課堂上不得使用手機的紀律教育,明確上課手機統一擺放的位置。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課堂不使用手機,若發現應及時教育和制止。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紀律規定服從學校要求,上課不使用手機。

五、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輕重,將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紀律處分。

六、本規定自20xx年11月18日起執行。